3/5 去消保會申訴Nokia對5800瑕疵問題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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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3-06 01:46:00

( 3/5 )今天到士林消保會詢問該手機5800硬/軟體故障申訴之事宜

請教到消保會 林小姐

得到的回應是

1.針對聽筒、漏光、記憶電池、擴音器雙向模式,相關硬體上故障(我也有拿出維修單據)

   但是要Nokia維修站沒收件、沒處理、沒修好,才能得以申訴..........

2.針對Nokia 公司明知5800已有硬體上瑕疵 ,而不願出來聲明,只會躲在維修站後面之一事

  此不願負責之態度。

   林小姐表示 

   我今天去消保會,我只屬於"個案",不能代表購買到瑕疵手機的全體消費者。況且, 

   手機王該網站非NOKIA所提供之討論區/連署區只是做為,留言板之性質,未具有效力

   林小姐表示

   希望我們能夠下載相關的申訴表格,填妥並確實地、真正地署名,並把自己購買到

   5800之後,所發生的硬體故障問題送修經過(最好保有單據號碼以及維修項目),提供出來 

   才能代表該相關硬體問題 例:聽筒、漏光、記憶電池、擴音器雙向模式等相關硬體上故障 

   是多數5800手機的共同瑕疵。

   單單只有我反映的話,NOKIA公司可以不負責的說:我只是個案,送送維修站就好了。

   意思就是針對該NOKIA對所生產的5800 大量瑕疵手機之不負責、不表示態度

   要我拿多一點的"申訴表格"且是已經填好詳細內容又有署名的方以提出申訴

  不曉得這樣大家有懂嗎???????  下載受理申訴表   <==這是載點

  古大!!!我推荐你為召集人,因為你會對到水果日報,我們都可以填妥後寄給你

  你加以影印將影本並給水果日報做為,消費者合理訴求的依據。

  並統籌正本直接對消保會提出申訴。

( 3/6 )表格內.....
訴求那邊.....
我寫:

希望台灣Nokia公司能出面將此產5800型號手機共同瑕疵問題以及後續儘速處理,做個說
明,並拿出誠意面對有購買5800瑕疵手機的消費者。

古大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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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對"消保會"網路申訴之內容:

本人於2/28晚間購入nokia手機,型號為:5800 XpressMusic,由於本人有習慣瀏覽3C電子產品網路討論區之習慣,隨即也瀏覽位於【手機王:www.sogi.com.tw】之討論區,發現到該手機出產生相關影響使用之種種問題,列舉如下
1.機殼組裝未確實,導致手機側邊右上接縫處漏出機體內燈光,網友簡稱【漏光】,(圖片如:檔案一)
2.聽筒無聲.忽大忽小聲...等問題
3.手機開啟擴音模式,卻無法與對方雙向通話
4.電池取出機體後重新裝回,原設定之時間須重新設定,且此問題經由nokia檢測人員檢測確實是機板問題,需要更換機板
5.該手機內多項軟體操作上常會有延遲問題。
6.機殼上按鍵鎖上常會出現明顯裂縫,確實為組裝不良。
本人手機也出現【漏光】及【電池裝回,時間重新設定之問題】,也已於3/2 11:59送達台北nokia門市-忠孝店維修 (維修單據:檔案二),該店機師電話告知我:電池裝回,時間重新設定 為機板內記憶電池無法蓄電之問題,得更換機板,需要七天工作天。我才買不到3天的手機,竟然會有如此嚴重的故障問題。
本人申訴請願:請消保官協助,向nokia公司反應此種手機相關故障問題,並做出合理回應及善後處理之方法。目前nokia公司各據點維修站接獲此型號手機修繕案件已越來越多個案,而nokia公司卻表現出不聞不問。
電視廣告依然在放送,本人疑有欺騙消費者之嫌疑。該手機確實有種種問題,nokia公司未處理,反而在媒體頻道上大打廣告之行為,實為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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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台北NOKIA忠孝店都可以由這個"維修進度連結"查詢到........

不要問為什麼,因為這間是外包給聯強的.....

所以根據他給的"紅單"上資料輸入就可以查詢到........

( 3/9 ) 心情終於按奈不住,先在上方的"維修進度連結"裡使用"客服信箱"

發信給聯強問道:請問我的手機什麼時候會修好,今天已經第7天了

大約中午......

接到忠孝店人員打來說:你的5800料件會在週三時送到,待維修完畢會立即通知你

V20版本問題,目前我這邊還無法更新到V20。聽筒預防部份可以一併作業。

我能說什麼呢?總共等了10天才修好.......

不過我知道技師是辛苦的,我還是和氣地跟他說謝謝,我知道了。

( 3/10 )

Maggie的5800 隙縫情形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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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 ) 古大與壹周刊接洽過程....................

大家好啊~
由於一週刊的刊登理由較為嚴格,因此,我們在法律上,以目前狀況所顯示,我們是站不住腳的,本來呢?我們是希望由一週刊去協調nokia做手機縫隙的檢測,檢測是否會因為縫隙而更容易受潮,結果~nokia不願配合!!這代表了,nokia也許是怕到時被檢查出更容易受潮^^而需要負責吧!!但是一週刊只是個民間團體,無法強制性的要求nokia出面說明並配合檢測!!

因此,一週刊目前已無法再協助我們了,現在,該怎麼辦呢??我想大家就一起來填寫單子吧!!一起向消保官及蘋果日報說出我們大家的心聲!!有單子就可以證明這不是個人問題,而是大部份人的希望!!希望大家能夠站起來,填寫單子吧!!等到時機成熟了,會將大家所寫的單子送交蘋果日報及消保官的!!

因為有大家的支持,才會有動力,有了動力才會有希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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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

我是宏,今日終於去拿手機了,拿到當下,打給我媽 ( 別問我為什麼要打給我媽,因為她是家

人手機號碼我已經背下來了)

跟她通話時,針對話筒以及擴音模式的雙向通話做測試.........OK  正常

再測試重裝電池後的時間設定問題........OK 正常

又看了一次機板的IMEI碼......沒錯!!!確實已經換過了..............

至於【漏光】.......................我擺了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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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chienhong 於 2009/3/14 上午 01:17:44 修改文章內容

宏 於 2015-05-25 08:44:06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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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9-17 08: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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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3-09 21:36:00
引用『納豆』所述:
請問是拿去維修就會正常了嗎??..........恕刪

拿去修......

修完後"一定"要正常............

你現在的身份是"消費者",使用"正常"運作的手機是你的權益

生產有瑕疵問題的手機是該公司的責任缺失,而後續的維修問題就是該公司應該要做的。

宏 於 2009-03-09 21:3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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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3-09 21:45:00
引用『宏』所述:
拿去修......修完後"一定"要正常............你現在的身份是"消費者",使用"正常"運作的手機是你的權益生產有瑕疵問題的手機是該公司的責任缺失,而後續的維修問題就是該公司應該要做的。..........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 感恩

納豆 於 2009-03-09 21:45: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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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34
發表時間:2009-03-10 04:22:00

是阿, 找立法委員直接上電視申訴應該會快一點,

大公司要名聲, 應該會出來說明吧!

之前Nike & Michael Jordon的例子(有人記得嗎?),也是上電視鬧得很大,Nike才出來處理.

有立法委員的門路趕快告訴古大吧!

Maggie 於 2009-03-10 04:22: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59757
發文數:1043
發表時間:2009-03-10 20:52:00
引用『Maggie』所述:
是阿, 找立法委員直接上電視申訴應該會快一點,大公司要名聲, 應該會出來說明吧!之前Nike & Michael Jordon的例子(有人記得嗎?),也是上電視鬧得很大,Nike才出來處理.有立法委員..........恕刪

立委都沒事幹,應該會幫的!

除非他不想當了!

肥肥 於 2009-03-10 20:52: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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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35
發表時間:2009-03-10 21:11:00

我今天已經下載表格後寫完畢,寄出給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在基河路的地址

提供大家,部要讓自己的權益受損了

臺灣NOKIA諾基亞台灣分公司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00號10樓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http://www.cpc.gov.tw/onlineapply.asp

請大家多加使用網路申訴或下載申訴表格後寄到111台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號

popevan 於 2009-03-10 21:11: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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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3-11 02:00:00

+1
↑寫+1是代表我已經寫好,裝在信封貼好郵票了,待古大你出個聲而已.........
有+2嗎???
+3你在哪兒阿~~~
+.......................

+......................

+......................

+.....................

宏 於 2009-03-11 02:00: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85361
發文數:33
發表時間:2009-03-11 22:51:00

我要支持一下,也要感謝宏大及古大的熱心

我還沒買5800,但下一支一定是他,所以很關心5800相關問題

希望藉由各位熱心人士敦促下,娜雞鴨能正面正視台灣消費者心聲

不拉不拉 於 2009-03-11 22:5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3-11 23:59:00
引用『不拉不拉』所述:
我要支持一下,也要感謝宏大及古大的熱心我還沒買5800,但下一支一定是他,所以很關心5800相關問題希望藉由各位熱心人士敦促下,娜雞鴨能正面正視台灣消費者心聲..........恕刪

消保官依法執行公權力,就算只有一名消費者申訴也該成案
NOKIA不願意配合檢測,消保官就該委託工研院等公信機關檢做
否則任何企業只要擺爛消極拒絕配合就都沒事了?

以上是正確的嗎??如果是真的,那我立刻請消保官對NOKIA做出要檢測的要求~

希望能做拆機檢查,是否有在那縫隙的部份做加強阻隔!!

古一修 於 2009-03-11 23:59: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59757
發文數:1043
發表時間:2009-03-12 00:21: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消保官依法執行公權力,就算只有一名消費者申訴也該成案NOKIA不願意配合檢測,消保官就該委託工研院等公信機關檢做否則任何企業只要擺爛消極拒絕配合就都沒事了?以上是正確的嗎??如果是真的,那我立刻請消保..........恕刪

古大我贊同你的說法啦!

洗衣機爆炸還是冷氣機燒壞然到就只能因為是個案不處理?

如果人數不足就大家擺爛囉?

肥肥 於 2009-03-12 00:2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3-12 01:58:00
引用『肥肥』所述:
古大我贊同你的說法啦!洗衣機爆炸還是冷氣機燒壞然到就只能因為是個案不處理?如果人數不足就大家擺爛囉?..........恕刪

寫好請影印寄至:

111台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號 消保會收

我想應該是~

古一修 於 2009-03-12 01:5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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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27
發表時間:2009-03-12 03:20:00

可網路申訴..已申訴

小妹 於 2009-03-12 03:20: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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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35
發表時間:2009-03-12 04:48:00
引用『小妹』所述:
可網路申訴..已申訴..........恕刪

大家 別覺得麻煩,你的一封申訴信或網路申訴,也許可以讓你的權益不會被這些商人。剝削。 大家一起加由申訴

popevan 於 2009-03-12 04:4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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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29
發表時間:2009-03-12 13:41:00

不好意思還是要來澆大家冷水一下

除非是會危害身體會出人命的事情.消保官是會受理.但是處理時間絕對是一年以上然後不了了之

所以如果你的手機會爆炸.炸傷了你.否則申訴只是浪費時間(之前有過與她們接觸.去網路申訴可以順便看看她們的網頁)

通常她們的模式是媒體刊登消保官才會配合出面.所以你門程序弄錯了.沒有媒體自己去投訴只會被忽略罷了

因為我的工作跟蘋果算是同業.所以很清楚他們根本無心處理(廣告商的壓力)

有看蘋果的就知道如果有心要刊登.廠商不願配合出面說明跟本不是問題

我們有瑕疵實機的證明.有這麼多網友願意做證.

只要有證據.哪怕廠商不配合蘋果還不是照刊登

不是不能 只是不願

消費者碰到大廠就是這樣

小蝦米對大鯨魚到處碰壁很無力

就像上面有人說的一樣.沒鬧大

nokia根本不痛不癢

但還是希望能成功

也許有奇蹟發生(消保官也用5800用的很不爽)
 

吃泡麵的貓 於 2009-03-12 13:4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65768
發文數:165
發表時間:2009-03-12 14:18:00
引用『吃泡麵的貓』所述:
不好意思還是要來澆大家冷水一下除非是會危害身體會出人命的事情.消保官是會受理.但是處理時間絕對是一年以上然後不了了之所以如果你的手機會爆炸.炸傷了你.否則申訴只是浪費時間(之前有過與她們接觸.去網路申..........恕刪

團結力量大.大家加油囉!

中壢服務區 於 2009-03-12 14:1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3-12 17:12:00
引用『吃泡麵的貓』所述:
不好意思還是要來澆大家冷水一下除非是會危害身體會出人命的事情.消保官是會受理.但是處理時間絕對是一年以上然後不了了之所以如果你的手機會爆炸.炸傷了你.否則申訴只是浪費時間(之前有過與她們接觸.去網路申..........恕刪

其實我能理解你說的啦

但不刊登的是一週刊,不是蘋果日報啦

希望蘋果可以登啦,那至少是個希望^^

我們現在改變了作法,目前是希望藉由消保官的力量

令nokia願意一起配合拆機檢測,

如果證明手機那縫隙並沒有特別做阻隔,而更容易造成受潮,

那nokia就要出面說明,是否該為這縫隙做出適當的處理呢??

這就是目前最主要的訴求吧!!

大大您也是在同業工作,那您有什麼法子可以協助嗎??

古一修 於 2009-03-12 17:1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