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遠傳的詐騙手法(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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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ault so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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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1 04:49:00
遠傳的詐騙手法(一定要看)
我是一個很少玩手機的人~對手機的功能也不太了解~
在91.11底~12初的時候忽然手到遠傳電信的簡訊~寫
手機直撥*147#*333就可參加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
結果我就好奇的打打看~過沒多久他就傳了一通簡訊來~寫道
~恭喜你~得到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請趕快再按*147#???
參加6~7年級冷笑話再抽V70手機~我也跟者按了~於是我就把簡訊
那給我2個同事看~結果他們說是騙人的~我也半信半疑~乾脆想打手機888到遠傳的客服部問看看~是一位小姐接的~於是我就問他~他們有沒有舉辦這麼一個活動~結果他說有~於是我就問他簡訊上寫的~恭喜你~得到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問他是不是代表我中獎了~他說是的~只是目前活動還再舉辦中要到91.12.20止~目前他無法從它的電腦察到~於是我又問他~要是到時候你們不承認說沒有我的資料的話那這麼辦~他說沒關係只要我把他按儲存~這筆資料就不會不見~我就照他說的按儲存~我還問他手機會不會自動把他刪除ㄚ~
他還很肯定的說~不會叫我放心~我就安心的掛了電話~跟同事講~還讓他們看~上面的笑話~大約過了5~6天當我打開簡訊的時候忽然發現中獎簡訊居然不見了~PS我問我朋友他說是手機自動刪除了~
~我馬上再打888聯絡客服部~希望他幫我查一察~這次是個男的接的~我把我的經過跟他講~說當時我有打電話給客服部~小姐說只要把他按儲存~這筆資料就不會不見~手機本身不會刪除(他很強調)叫我放心~結果那男的就很不爽的說~叫我不要緊張~如果有中的話他們那邊會有資料的~於是就叫我可以掛電話了~因為他幫不上我的忙~我就把電話掛了~一直到91.12.20後我又打去跟他們問說甚麼時候會公佈中獎名單~小姐說91.12.30日
結果我就等到30日後上網查看~結果沒有公佈~於是我有打電話去~小姐又說是92.1.10日才會公佈~我詌~裝笑為~一直到92.1.3日晚上10點左右~忽然有一位客服小姐打電話給我說~他去工程部查說我沒有中獎~我聽了就很不爽~我單心的事發生了~死不認帳~我就說這怎麼可能~沒有中獎簡訊還會寫~恭喜你~得到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他說他不知道~見鬼了~我就請他不信的話可以調查通聯記錄~或當時發給我簡訊的內容~它說沒辦法~我銬~我打的電話每分每秒他們都會算的一清2除~盡然沒有辦法調資料~
好樣的~我就把電話掛了~只是越想越生氣~從頭到尾都是照他們說的做~
現在沒有證據了大家推的一乾2盡~誰該中獎完全掌握再它們手上~他們說了算凡正沒有證據了~於是我有打電話去~結果這次叫他們主管接~
還跟我說~我說話很不客氣~說他們有錄音~於是我說剛好有錄音就剛好~
請他調出我當時與客服人員的通話記錄~結果他說王先生不要那麼生氣~
因為又還沒有到1.10號攪不好是他們的資料還沒有完全出來~所以有誤~
叫我10號以後如果沒中的話再打電話來詢問~一直到今天10號下午5:20分的時候有一位又是遠傳的客服小姐打電話給我說~我沒有中獎~但是為了補償我要寄一份小禮物給我~結果我聽了就說沒有關係我不要~該是我的就是我的~我又不是乞丐要分的~我會去申訴的~它說沒關係凡正我又沒有證據~
還問我說記不記得當時的簡訊號碼~我贛~我還想問你樂透85期開甚麼號碼~
我覺得消費者好像都是傻子~傳個簡訊3元10個人傳就30元100000個人傳就300000元真好賺~而且從頭到尾都是他們說了算~一點公平性都沒有~
最贛的是~我從頭到尾都是他們教我的~我好像覺得它們是變相的詐騙集團~等我放假~我一定要到市府去檢舉~消基會去檢舉~公司大就可以欺侮消費者~甚麼天理~不管結果如何至少讓我看清楚一個爛公司~如果遠傳的有看到是不是希望你們能終止門號~打死我也不會用遠傳的~爛~爛~爛~
以上所說保證絕無虛假~如有說謊~願受天打雷劈~也願意接受當面對質~
還好我還有人證~希望大家不要再上遠傳的當~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08:47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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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9-20 1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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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50
發表時間:2003-01-13 13:49:00
閣下的態度可看不出來就事論事
您回的第一篇文章頭兩個字就是"虎濫"
這對您來說原來是就事論事的態度啊
不記得的話 爬個文應該就看的到了

您也可以繼續指責阿文兄沒關係
反正我只是個看不過去的人

有沒有理不是一兩個人論定就可以的
有時候不回應就可以下台了
可惜您採取的是另外的做法
也無所謂 個人風格^^

至於毀謗罪 我想閣下您的法律好像學的不是很透徹囉...
可以再去詳細的查一下條文囉^^"
或許能勾起您學法律的興趣 呵

以下不予回應

antfred 於 2003-01-13 13:4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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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3 13:51:00
終於有人出面處理囉
希望事情有個圓滿的解決方式囉

antfred 於 2003-01-13 13:51: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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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50
發表時間:2003-01-13 14:01:00
啊啊  真是抱歉 我說了不回應 不過又手癢 

您現在又歸罪到阿文身上囉

不過您第一篇回文好像是說阿文編造故事
為啥現在態度疋變?
又說是阿文沒有保存簡訊
您不相信他所陳述的事情
卻又拿他陳述的事情裡面的細節來指摘他?

這樣是我不對囉

那我真的又得再說一次抱歉

不過能否請您解釋一下自己的立場
到底是信 或不信呢?
如果信 那是否應該為了第一篇回文跟阿文兄道歉?
如果不信 那後面指摘阿文兄的文章是否錯誤?
那您就又白指責阿文兄了吧?

我想既然您都扯到毀謗罪了
想必是個聰明人
該知道怎麼選擇是正確的吧?



antfred 於 2003-01-13 14:01: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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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13 15:12:00
誰都知道遠傳是系統商,這點不用牛奶巧克力兄點明,但是既然不會使用手機就不該教使用者,
泛亞、台哥大…不也是系統商?那一家不會教使用者用手機?這屬於「服務項目」吧?
如果真的有不會用、不確定使用方法的手機就不該確定的告訴人家「不會被刪…」
沒看說明書是阿文兄有錯的地方,但是阿文兄有「問」,遠傳也有「答」,問題就變成遠傳了!
要不遠傳就該直接回答:請您自行查閱說明書…之類的吧!
還有牛奶巧克力兄有一點我非常不認同的,遠傳有該改進…客服人員該改進…
為什麼他們就可以「該改進」就沒事?阿文兄最無辜還要自己負責(還扯上什麼毀謗罪…)?
客服人員代表公司,客服說了就是公司說的,這點大家應該都知道吧?
客服人員出錯公司要代為出面負責,這是天經地義的,公司內部再去自行處理!
而且他還對阿文兄承諾過,遠傳內部有記錄可查的,樂透可是有特別注明遺失不得領錢喔!
阿文兄的案例剛好相反,阿文兄有先確認過…遠傳內部是有記錄可查的喔!這點要搞清楚!
還有一個重點我覺得大家沒有太注意到…那就是遠傳最後並不是說他們沒有記錄可查,
而是有記錄,也查過了,但是確說阿文兄「沒」中獎!原本明明是真的有中獎的…
請問遠傳這一點…也是「該改進」就算了嗎?阿文兄又犯了什麼罪啊?真怕他被判死刑…!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3 15:12: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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