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11 04:49:00
發表時間:2003-01-11 04:49:00
遠傳的詐騙手法(一定要看)
我是一個很少玩手機的人~對手機的功能也不太了解~
在91.11底~12初的時候忽然手到遠傳電信的簡訊~寫
手機直撥*147#*333就可參加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
結果我就好奇的打打看~過沒多久他就傳了一通簡訊來~寫道
~恭喜你~得到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請趕快再按*147#???
參加6~7年級冷笑話再抽V70手機~我也跟者按了~於是我就把簡訊
那給我2個同事看~結果他們說是騙人的~我也半信半疑~乾脆想打手機888到遠傳的客服部問看看~是一位小姐接的~於是我就問他~他們有沒有舉辦這麼一個活動~結果他說有~於是我就問他簡訊上寫的~恭喜你~得到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問他是不是代表我中獎了~他說是的~只是目前活動還再舉辦中要到91.12.20止~目前他無法從它的電腦察到~於是我又問他~要是到時候你們不承認說沒有我的資料的話那這麼辦~他說沒關係只要我把他按儲存~這筆資料就不會不見~我就照他說的按儲存~我還問他手機會不會自動把他刪除ㄚ~
他還很肯定的說~不會叫我放心~我就安心的掛了電話~跟同事講~還讓他們看~上面的笑話~大約過了5~6天當我打開簡訊的時候忽然發現中獎簡訊居然不見了~PS我問我朋友他說是手機自動刪除了~
~我馬上再打888聯絡客服部~希望他幫我查一察~這次是個男的接的~我把我的經過跟他講~說當時我有打電話給客服部~小姐說只要把他按儲存~這筆資料就不會不見~手機本身不會刪除(他很強調)叫我放心~結果那男的就很不爽的說~叫我不要緊張~如果有中的話他們那邊會有資料的~於是就叫我可以掛電話了~因為他幫不上我的忙~我就把電話掛了~一直到91.12.20後我又打去跟他們問說甚麼時候會公佈中獎名單~小姐說91.12.30日
結果我就等到30日後上網查看~結果沒有公佈~於是我有打電話去~小姐又說是92.1.10日才會公佈~我詌~裝笑為~一直到92.1.3日晚上10點左右~忽然有一位客服小姐打電話給我說~他去工程部查說我沒有中獎~我聽了就很不爽~我單心的事發生了~死不認帳~我就說這怎麼可能~沒有中獎簡訊還會寫~恭喜你~得到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他說他不知道~見鬼了~我就請他不信的話可以調查通聯記錄~或當時發給我簡訊的內容~它說沒辦法~我銬~我打的電話每分每秒他們都會算的一清2除~盡然沒有辦法調資料~
好樣的~我就把電話掛了~只是越想越生氣~從頭到尾都是照他們說的做~
現在沒有證據了大家推的一乾2盡~誰該中獎完全掌握再它們手上~他們說了算凡正沒有證據了~於是我有打電話去~結果這次叫他們主管接~
還跟我說~我說話很不客氣~說他們有錄音~於是我說剛好有錄音就剛好~
請他調出我當時與客服人員的通話記錄~結果他說王先生不要那麼生氣~
因為又還沒有到1.10號攪不好是他們的資料還沒有完全出來~所以有誤~
叫我10號以後如果沒中的話再打電話來詢問~一直到今天10號下午5:20分的時候有一位又是遠傳的客服小姐打電話給我說~我沒有中獎~但是為了補償我要寄一份小禮物給我~結果我聽了就說沒有關係我不要~該是我的就是我的~我又不是乞丐要分的~我會去申訴的~它說沒關係凡正我又沒有證據~
還問我說記不記得當時的簡訊號碼~我贛~我還想問你樂透85期開甚麼號碼~
我覺得消費者好像都是傻子~傳個簡訊3元10個人傳就30元100000個人傳就300000元真好賺~而且從頭到尾都是他們說了算~一點公平性都沒有~
最贛的是~我從頭到尾都是他們教我的~我好像覺得它們是變相的詐騙集團~等我放假~我一定要到市府去檢舉~消基會去檢舉~公司大就可以欺侮消費者~甚麼天理~不管結果如何至少讓我看清楚一個爛公司~如果遠傳的有看到是不是希望你們能終止門號~打死我也不會用遠傳的~爛~爛~爛~
以上所說保證絕無虛假~如有說謊~願受天打雷劈~也願意接受當面對質~
還好我還有人證~希望大家不要再上遠傳的當~
我是一個很少玩手機的人~對手機的功能也不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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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給我2個同事看~結果他們說是騙人的~我也半信半疑~乾脆想打手機888到遠傳的客服部問看看~是一位小姐接的~於是我就問他~他們有沒有舉辦這麼一個活動~結果他說有~於是我就問他簡訊上寫的~恭喜你~得到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問他是不是代表我中獎了~他說是的~只是目前活動還再舉辦中要到91.12.20止~目前他無法從它的電腦察到~於是我又問他~要是到時候你們不承認說沒有我的資料的話那這麼辦~他說沒關係只要我把他按儲存~這筆資料就不會不見~我就照他說的按儲存~我還問他手機會不會自動把他刪除ㄚ~
他還很肯定的說~不會叫我放心~我就安心的掛了電話~跟同事講~還讓他們看~上面的笑話~大約過了5~6天當我打開簡訊的時候忽然發現中獎簡訊居然不見了~PS我問我朋友他說是手機自動刪除了~
~我馬上再打888聯絡客服部~希望他幫我查一察~這次是個男的接的~我把我的經過跟他講~說當時我有打電話給客服部~小姐說只要把他按儲存~這筆資料就不會不見~手機本身不會刪除(他很強調)叫我放心~結果那男的就很不爽的說~叫我不要緊張~如果有中的話他們那邊會有資料的~於是就叫我可以掛電話了~因為他幫不上我的忙~我就把電話掛了~一直到91.12.20後我又打去跟他們問說甚麼時候會公佈中獎名單~小姐說91.12.30日
結果我就等到30日後上網查看~結果沒有公佈~於是我有打電話去~小姐又說是92.1.10日才會公佈~我詌~裝笑為~一直到92.1.3日晚上10點左右~忽然有一位客服小姐打電話給我說~他去工程部查說我沒有中獎~我聽了就很不爽~我單心的事發生了~死不認帳~我就說這怎麼可能~沒有中獎簡訊還會寫~恭喜你~得到即時樂透送MP3數位冷光棒~他說他不知道~見鬼了~我就請他不信的話可以調查通聯記錄~或當時發給我簡訊的內容~它說沒辦法~我銬~我打的電話每分每秒他們都會算的一清2除~盡然沒有辦法調資料~
好樣的~我就把電話掛了~只是越想越生氣~從頭到尾都是照他們說的做~
現在沒有證據了大家推的一乾2盡~誰該中獎完全掌握再它們手上~他們說了算凡正沒有證據了~於是我有打電話去~結果這次叫他們主管接~
還跟我說~我說話很不客氣~說他們有錄音~於是我說剛好有錄音就剛好~
請他調出我當時與客服人員的通話記錄~結果他說王先生不要那麼生氣~
因為又還沒有到1.10號攪不好是他們的資料還沒有完全出來~所以有誤~
叫我10號以後如果沒中的話再打電話來詢問~一直到今天10號下午5:20分的時候有一位又是遠傳的客服小姐打電話給我說~我沒有中獎~但是為了補償我要寄一份小禮物給我~結果我聽了就說沒有關係我不要~該是我的就是我的~我又不是乞丐要分的~我會去申訴的~它說沒關係凡正我又沒有證據~
還問我說記不記得當時的簡訊號碼~我贛~我還想問你樂透85期開甚麼號碼~
我覺得消費者好像都是傻子~傳個簡訊3元10個人傳就30元100000個人傳就300000元真好賺~而且從頭到尾都是他們說了算~一點公平性都沒有~
最贛的是~我從頭到尾都是他們教我的~我好像覺得它們是變相的詐騙集團~等我放假~我一定要到市府去檢舉~消基會去檢舉~公司大就可以欺侮消費者~甚麼天理~不管結果如何至少讓我看清楚一個爛公司~如果遠傳的有看到是不是希望你們能終止門號~打死我也不會用遠傳的~爛~爛~爛~
以上所說保證絕無虛假~如有說謊~願受天打雷劈~也願意接受當面對質~
還好我還有人證~希望大家不要再上遠傳的當~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08:47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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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4-09-20 10:30:07
發文數:50
發表時間:2003-01-13 13:49:00
發表時間:2003-01-13 13:49:00
閣下的態度可看不出來就事論事
您回的第一篇文章頭兩個字就是"虎濫"
這對您來說原來是就事論事的態度啊
不記得的話 爬個文應該就看的到了
您也可以繼續指責阿文兄沒關係
反正我只是個看不過去的人
有沒有理不是一兩個人論定就可以的
有時候不回應就可以下台了
可惜您採取的是另外的做法
也無所謂 個人風格^^
至於毀謗罪 我想閣下您的法律好像學的不是很透徹囉...
可以再去詳細的查一下條文囉^^"
或許能勾起您學法律的興趣 呵
以下不予回應
您回的第一篇文章頭兩個字就是"虎濫"
這對您來說原來是就事論事的態度啊
不記得的話 爬個文應該就看的到了
您也可以繼續指責阿文兄沒關係
反正我只是個看不過去的人
有沒有理不是一兩個人論定就可以的
有時候不回應就可以下台了
可惜您採取的是另外的做法
也無所謂 個人風格^^
至於毀謗罪 我想閣下您的法律好像學的不是很透徹囉...
可以再去詳細的查一下條文囉^^"
或許能勾起您學法律的興趣 呵
以下不予回應
antfred 於 2003-01-13 13: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0
發表時間:2003-01-13 13:51:00
發表時間:2003-01-13 13:51:00
終於有人出面處理囉
希望事情有個圓滿的解決方式囉
希望事情有個圓滿的解決方式囉
antfred 於 2003-01-13 13: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0
發表時間:2003-01-13 14:01:00
發表時間:2003-01-13 14:01:00
啊啊 真是抱歉 我說了不回應 不過又手癢
您現在又歸罪到阿文身上囉
不過您第一篇回文好像是說阿文編造故事
為啥現在態度疋變?
又說是阿文沒有保存簡訊
您不相信他所陳述的事情
卻又拿他陳述的事情裡面的細節來指摘他?
這樣是我不對囉
那我真的又得再說一次抱歉
不過能否請您解釋一下自己的立場
到底是信 或不信呢?
如果信 那是否應該為了第一篇回文跟阿文兄道歉?
如果不信 那後面指摘阿文兄的文章是否錯誤?
那您就又白指責阿文兄了吧?
我想既然您都扯到毀謗罪了
想必是個聰明人
該知道怎麼選擇是正確的吧?
您現在又歸罪到阿文身上囉
不過您第一篇回文好像是說阿文編造故事
為啥現在態度疋變?
又說是阿文沒有保存簡訊
您不相信他所陳述的事情
卻又拿他陳述的事情裡面的細節來指摘他?
這樣是我不對囉
那我真的又得再說一次抱歉
不過能否請您解釋一下自己的立場
到底是信 或不信呢?
如果信 那是否應該為了第一篇回文跟阿文兄道歉?
如果不信 那後面指摘阿文兄的文章是否錯誤?
那您就又白指責阿文兄了吧?
我想既然您都扯到毀謗罪了
想必是個聰明人
該知道怎麼選擇是正確的吧?
antfred 於 2003-01-13 14:0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13 15:12:00
發表時間:2003-01-13 15:12:00
誰都知道遠傳是系統商,這點不用牛奶巧克力兄點明,但是既然不會使用手機就不該教使用者,
泛亞、台哥大…不也是系統商?那一家不會教使用者用手機?這屬於「服務項目」吧?
如果真的有不會用、不確定使用方法的手機就不該確定的告訴人家「不會被刪…」
沒看說明書是阿文兄有錯的地方,但是阿文兄有「問」,遠傳也有「答」,問題就變成遠傳了!
要不遠傳就該直接回答:請您自行查閱說明書…之類的吧!
還有牛奶巧克力兄有一點我非常不認同的,遠傳有該改進…客服人員該改進…
為什麼他們就可以「該改進」就沒事?阿文兄最無辜還要自己負責(還扯上什麼毀謗罪…)?
客服人員代表公司,客服說了就是公司說的,這點大家應該都知道吧?
客服人員出錯公司要代為出面負責,這是天經地義的,公司內部再去自行處理!
而且他還對阿文兄承諾過,遠傳內部有記錄可查的,樂透可是有特別注明遺失不得領錢喔!
阿文兄的案例剛好相反,阿文兄有先確認過…遠傳內部是有記錄可查的喔!這點要搞清楚!
還有一個重點我覺得大家沒有太注意到…那就是遠傳最後並不是說他們沒有記錄可查,
而是有記錄,也查過了,但是確說阿文兄「沒」中獎!原本明明是真的有中獎的…
請問遠傳這一點…也是「該改進」就算了嗎?阿文兄又犯了什麼罪啊?真怕他被判死刑…!
泛亞、台哥大…不也是系統商?那一家不會教使用者用手機?這屬於「服務項目」吧?
如果真的有不會用、不確定使用方法的手機就不該確定的告訴人家「不會被刪…」
沒看說明書是阿文兄有錯的地方,但是阿文兄有「問」,遠傳也有「答」,問題就變成遠傳了!
要不遠傳就該直接回答:請您自行查閱說明書…之類的吧!
還有牛奶巧克力兄有一點我非常不認同的,遠傳有該改進…客服人員該改進…
為什麼他們就可以「該改進」就沒事?阿文兄最無辜還要自己負責(還扯上什麼毀謗罪…)?
客服人員代表公司,客服說了就是公司說的,這點大家應該都知道吧?
客服人員出錯公司要代為出面負責,這是天經地義的,公司內部再去自行處理!
而且他還對阿文兄承諾過,遠傳內部有記錄可查的,樂透可是有特別注明遺失不得領錢喔!
阿文兄的案例剛好相反,阿文兄有先確認過…遠傳內部是有記錄可查的喔!這點要搞清楚!
還有一個重點我覺得大家沒有太注意到…那就是遠傳最後並不是說他們沒有記錄可查,
而是有記錄,也查過了,但是確說阿文兄「沒」中獎!原本明明是真的有中獎的…
請問遠傳這一點…也是「該改進」就算了嗎?阿文兄又犯了什麼罪啊?真怕他被判死刑…!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3 15:1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