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電信 FarEastone 討論[抱怨]又收到存證信函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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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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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6-20 18:38:00
存證信函並不是法院開的,而是當事人經過律師或本人所開出的,由於存證信函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根據的,當事人以郵局的限時為傳達訊息的信件為存證信函,但存證信函的內容是否正確要當事人,到法院提出告訴由法官來認定是否之前所寄出的存證信函是否有效

花花草草 於 2016-05-28 17:33:09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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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9-20 1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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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10-02 22:00:00
各位用戶
真是對你們感到十分的抱歉 有關催繳事項..我先為大家做的簡單的說明
[帳單逾期.經多次告知.卻無善意回應.請速繳納.否則將訴訟....]
這段話 是每一張遠傳催繳帳單中的固定模式 並無針對他人之意思
有的時候 這樣的催繳帳單 也是為了提醒顧客 請按時繳納
若你真的很繁忙 你也可以採用轉帳或是線上繳款之服務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02 22:00: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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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10-02 22:10:00
催討人員是遠傳股份有限公司委任催討公司所指派的
若遇態度不佳 口出惡言者 可向遠傳客服專員 提出建議
若遇客服專員 態度不佳 可記下他的專員代號
每一位專員都有他專屬的代號 他們每一個月都有考績
如果遇到客訴 是會被扣分的....因為都有抽漾錄音
但也請各位 如果在您的帳款或號上有任何問題時
請用和氣的口氣的態度 尋問我們的客服專員 不要破口大罵
替別人想想 如果 你有朋友是擔任客服人員
你會希望他們每天被顧客罵嗎?
就算遠傳再怎麼不好 不對 錯的不是那些第一線上的專員們
而是背後的那些老闆 股東 希望大家善待專員..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02 22:10: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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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10-10 10:37:00
我隻前辦手機也有一次綁到遠傳的號碼

我再使用第一個月的時候

因為國際電話講很兇

遠傳居然在一個月結帳日都還沒到時

就打給我說我已經打了9000元

由於我是新用戶

所以為了保障他們的權益

要先終止我的發話

挖咧...

我又不是沒繳錢

連帳單都還沒寄

就停我的話

動作超快的

剛講完我就不能發話了

這種服務態度真的是令人超不爽的

從那一次之後

遠傳的門號已經被我凍起來了

連SIM card都不知道丟到哪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10 10:37: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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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10-10 19:41:00
請問您辦別家電信業者第一個月打個一兩萬她們是不是不會請您先付錢?蠻好奇的!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10 19:41: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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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10-11 00:06:00
台灣大哥大我是沒第一個月就打一兩萬啦

但是和信爛歸爛

他也沒有一個月沒到就斷我發話

叫我馬上付錢啊 ~_~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11 00:0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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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10-14 10:16:00
您說的很難令人相信,若遠傳真的給您多收幾百塊您會願意付?還是您沒有辦停機呢?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14 10:1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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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592
發表時間:2003-10-15 06:34:00
他們已經說要採取"雙品牌"經營了...
所以...應該....不會變網內吧.....@ @

羽 於 2003-10-15 06:3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116482
發文數:21569
發表時間:2003-10-15 19:52:00
經過一段時間整合系統設備人事客服.................

那還分什麼網內網外!

一家競爭力強競的大系統商◎

HOOK 於 2003-10-15 19:52: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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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742
發表時間:2003-10-16 00:15:00
灌水嚴重
總客戶數沒啥明顯增加
洗門號啦

少東 於 2003-10-16 00:1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116482
發文數:21569
發表時間:2003-10-16 02:08:00
您這樣說容易引起反感◎

HOOK 於 2003-10-16 02:0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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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11-29 07:48:00
我也是收了很多次這種信,不過基於法律信念。
說要罰6000元的違約金我始終不肯交,因為我沒有主動停止契約。是他停掉我的契約的(沒交錢,後來交清了。PS我也是覺得帳單超怪的,但是個人用戶哪有能力對抗啊,資料操控在電信公司手中任他宰割)
另一方面主因,十萬元以下必須進協調庭~沒資格進法院
所以我不理他,讓所謂的法律事務所一直寄信不管他,到現在已經一年半了,還是沒事。了不起不辦遠傳的門號而已。

只有遠傳,不得我心!!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1-29 07:4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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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11-30 13:18:00
這樣對你的信用很不好,我朋友辦另一家的門號欠費許久,後來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後來也是得繳,現在因信用問題很多家都不給辦門號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1-30 13:1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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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81
發表時間:2003-12-01 02:07:00
這種案例並不是遠傳才有,隨著我國行動電話使用人口不斷增加,不管那家業者,都會遇到這種案子。不過消費者自己捫心自問:自己打的電話,本來就要付費,不是嗎?繳不起電話費就不要打那麼多,就像現在很多人刷爆信用卡一樣,你自己是不是先衡量過自己的經濟能力,再來打電話呢?業者讓你欠個幾個月算是不錯的,到最後你不繳費,當然就把你告上法院了。他們開的是電信公司,不是救濟院。如果真的繳不出來,誠心跟業者商量,態度要好(因為是你欠他們帳款),讓他們知道你有心要還款,並且提出如何還清款項,相信業者也不會為難的。如果用一付自以為是的態度去跟人家說,那就沒得商量了,我想這些道理都是人情世故,大家都能體會吧!

風鈴草 於 2003-12-01 02:07: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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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3-12-03 00:46:00
您的觀點或許正確,這也是一些眾多媒體,bbs佈告欄,新聞報章雜誌所擁有的最大傳播效果!
例如今日新聞,某A小姐身分證遭到盜用,不知覺情況下被申辦3千個台哥大門號,就會引起所謂消費者的恐懼和忠誠度.因為這是台哥大門號申請管制不當所造成!


但是,事情的本質才是應該去注意探討的不是嗎?

今天這段訊息,或許上千人看過,也達到了上萬的傳播效益!

但是,我想心理面存在著"消費者是老大,這種虧欠月租費而對消費者不夠友善的業者,我想我要拒絕,不在當其品牌支持者"的消費者心理~會有多少?
如果心存僥倖或是想偷雞的消費者,我想才會比較對這種消息有所警惕!

基本上,大部分的人對於每月按時繳交應該的使用費用,是一種認知和行為!
這也是所有"市場行為"的根本!!

花錢付費是業者該想的權益跟消費者應有的權益也不容忽視!

但是基本上,享受了服務,購買了商品,不進行付費的行為,反而以消費者權益來大唱業者收費態度不佳! 我想這有點本末倒置...

當然,也或許業者催款手法有需檢討或是協調的地方!

但是,我只想強調~並不是一句"消費者最大"就可以迴避掉所有的責任,不是嗎?

桔子王 於 2003-12-03 00:4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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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81
發表時間:2003-12-04 06:52:00
當消費者面臨業者所謂「惡劣」的討債態度時,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有先想想看自己的態度對業者來說是不是也很「傲蠻」呢?業者開公司的目的就是營利,而消費者使用業者提供的服務當然就得接受兩造間簽定的合約,行使彼此的權利義務。按時支付費用,一定是消費者的義務之一,我想每個有辦行動電話的人一定都對自己的經濟狀況非常清楚的,付不起帳單人是不是要節制一點使用,或尋求其他替代的通信方式,而不是等到付不起帳單了,然後理直氣狀地到處去投訴業者的惡劣。好吧!就算是消費者一時不小心,付不出帳單費用了,也應該「主動」與業者取得聯絡,商討如何來還清帳款,而不是不理不睬、死扡活賴,等到業者找上門了再去批評人家態度很差。據我所知,每一家行動電話業者都不會在你帳單一過期未繳清就立刻派人去討債了,而是過二、三個月的催繳還沒有回應的才會採取存證信函或派人催討。如果你拿出你的誠意了,而業者還是惡劣的話,大可去申訴吧!業者在商言商,他們也很在乎自己的形象,不過總歸一句:欠債還債,這是萬年不變的道理。

風鈴草 於 2003-12-04 06:52: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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