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3-06-20 18:38:00
花花草草 於 2016-05-28 17:33:09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20 10:30:07
發表時間:2003-10-02 22:00:00
真是對你們感到十分的抱歉 有關催繳事項..我先為大家做的簡單的說明
[帳單逾期.經多次告知.卻無善意回應.請速繳納.否則將訴訟....]
這段話 是每一張遠傳催繳帳單中的固定模式 並無針對他人之意思
有的時候 這樣的催繳帳單 也是為了提醒顧客 請按時繳納
若你真的很繁忙 你也可以採用轉帳或是線上繳款之服務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02 22:0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0-02 22:10:00
若遇態度不佳 口出惡言者 可向遠傳客服專員 提出建議
若遇客服專員 態度不佳 可記下他的專員代號
每一位專員都有他專屬的代號 他們每一個月都有考績
如果遇到客訴 是會被扣分的....因為都有抽漾錄音
但也請各位 如果在您的帳款或號上有任何問題時
請用和氣的口氣的態度 尋問我們的客服專員 不要破口大罵
替別人想想 如果 你有朋友是擔任客服人員
你會希望他們每天被顧客罵嗎?
就算遠傳再怎麼不好 不對 錯的不是那些第一線上的專員們
而是背後的那些老闆 股東 希望大家善待專員..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02 22: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0-10 10:37:00
我再使用第一個月的時候
因為國際電話講很兇
遠傳居然在一個月結帳日都還沒到時
就打給我說我已經打了9000元
由於我是新用戶
所以為了保障他們的權益
要先終止我的發話
挖咧...
我又不是沒繳錢
連帳單都還沒寄
就停我的話
動作超快的
剛講完我就不能發話了
這種服務態度真的是令人超不爽的
從那一次之後
遠傳的門號已經被我凍起來了
連SIM card都不知道丟到哪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10 10: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0-10 19:41: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10 19:4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0-11 00:06:00
但是和信爛歸爛
他也沒有一個月沒到就斷我發話
叫我馬上付錢啊 ~_~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11 00: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0-14 10:16: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0-14 10: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0-15 06:34:00
所以...應該....不會變網內吧.....@ @
羽 於 2003-10-15 06: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0-15 19:52:00
那還分什麼網內網外!
一家競爭力強競的大系統商◎
HOOK 於 2003-10-15 19: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0-16 00:15:00
總客戶數沒啥明顯增加
洗門號啦
少東 於 2003-10-16 00: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0-16 02:08:00
HOOK 於 2003-10-16 02: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1-29 07:48:00
說要罰6000元的違約金我始終不肯交,因為我沒有主動停止契約。是他停掉我的契約的(沒交錢,後來交清了。PS我也是覺得帳單超怪的,但是個人用戶哪有能力對抗啊,資料操控在電信公司手中任他宰割)
另一方面主因,十萬元以下必須進協調庭~沒資格進法院
所以我不理他,讓所謂的法律事務所一直寄信不管他,到現在已經一年半了,還是沒事。了不起不辦遠傳的門號而已。
只有遠傳,不得我心!!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1-29 07: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1-30 13:18: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1-30 13:1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2-01 02:07:00
風鈴草 於 2003-12-01 02: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2-03 00:46:00
例如今日新聞,某A小姐身分證遭到盜用,不知覺情況下被申辦3千個台哥大門號,就會引起所謂消費者的恐懼和忠誠度.因為這是台哥大門號申請管制不當所造成!
但是,事情的本質才是應該去注意探討的不是嗎?
今天這段訊息,或許上千人看過,也達到了上萬的傳播效益!
但是,我想心理面存在著"消費者是老大,這種虧欠月租費而對消費者不夠友善的業者,我想我要拒絕,不在當其品牌支持者"的消費者心理~會有多少?
如果心存僥倖或是想偷雞的消費者,我想才會比較對這種消息有所警惕!
基本上,大部分的人對於每月按時繳交應該的使用費用,是一種認知和行為!
這也是所有"市場行為"的根本!!
花錢付費是業者該想的權益跟消費者應有的權益也不容忽視!
但是基本上,享受了服務,購買了商品,不進行付費的行為,反而以消費者權益來大唱業者收費態度不佳! 我想這有點本末倒置...
當然,也或許業者催款手法有需檢討或是協調的地方!
但是,我只想強調~並不是一句"消費者最大"就可以迴避掉所有的責任,不是嗎?
桔子王 於 2003-12-03 00: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12-04 06:52:00
風鈴草 於 2003-12-04 06:5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