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9-04-17 19:02:00
小弟有一個小小的建議
建議:增設可以水桶的功能(即限制對方不能發文)←針對會員
原因:因最近幫忙看管"手機交換版",但因多數網友"屢勸不聽",硬是要發廣告文,買賣售文。
辦法:版主可以該管理之版進行限制發文;館主可對版主進行發文限制或警告制度(以避免筆戰)
以上為小弟的個人看法
各位站、版主、資深的大大們覺得如何呢?
【若vs即離】 於 2016-05-28 16:07:21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17 08:29:42
發表時間:2009-04-20 21:25:00
舉例來說,SHARP T91的版主設的水桶只在T91版面受限,被T91版主設水桶的網友,在其他版面還是可以發言的!..........恕刪
如果是這樣設定的話,那應該就沒小弟所顧慮的問題了
nismo270r 於 2009-04-20 21:2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1 04:03:00
那我綜合各位的意見來整理一下好了
這部分其實之前歐歐已經有跟我提過了
基本上是希望
如果有一名不歡迎的會員出現在自己的板上的話
版主可以有一個功能 在自己所管理的板上
針對該名網友實施 1. 一天 2. 三天 3. 五天 三種不同的限制發言天數
這部分是由版主自行決定的而不需要站方協助設定
時間一到變自動解除 但只限定在所設定的板上
如果累犯屢勸不聽者 就依照最新的會員權益來取消該會員帳號
以上 有問題者請提出 或是有其他建議者也請提出
WingTing 於 2009-04-21 04: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1 05:44:00
那我綜合各位的意見來整理一下好了這部分其實之前歐歐已經有跟我提過了基本上是希望如果有一名不歡迎的會員出現在自己的板上的話版主可以有一個功能 在自己所管理的板上針對該名網友實施 1. 一天&..........恕刪
如果有一名不歡迎的會員出現在自己的板上的話
版主可以有一個功能 在自己所管理的板上
針對該名網友實施 1. 一天 2. 三天 3. 五天 三種不同的限制發言天數
這樣綜合,看起來還不錯。
看完之後,又在想到一點,就是把這個也整合到會員資料裡面。
就是說,萬一有被禁止發言的記錄,可以順便整合到該成員的會員資料裡,這樣以後要是有發生停權的爭議時,就可以順便再參考該會員是否有被禁言過。
nismo270r 於 2009-04-21 05: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4 01:53:00
那我綜合各位的意見來整理一下好了這部分其實之前歐歐已經有跟我提過了基本上是希望如果有一名不歡迎的會員出現在自己的板上的話版主可以有一個功能 在自己所管理的板上針對該名網友實施 1. 一天&..........恕刪
可以讓版主輸入被停權的原因以及自訂停權天數
小的最近每天水桶人家...(小白好多Orz)
囧囧 於 2009-04-24 01:5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4 19:59:00
根本就不在乎我們這些苦力!
因為連會議都完全沒排入.........連討論的空間都沒有.....就被打回票了!
鄉民去死 於 2009-04-24 19:5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5 02:13:00
支持歐大的想法+1
極地能量 於 2009-04-25 02:1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5 06:14:00
看起來...手機王高層....比較怕鄉民.........!根本就不在乎我們這些苦力!因為連會議都完全沒排入.........連討論的空間都沒有.....就被打回票了!..........恕刪
只是…水桶這項功能權限可能真的比較敏感些…!
就像之前在討論停權規定那篇裏小弟所說的,這種規定真的要特別謹慎!
有時候『秩序維護』和『自由開放』是會有所矛盾衝突的,
(這也是各位版大最辛苦的地方之一)
這兩者之間,如果真的無法兼得,小弟會選擇後者!
(這只是小弟個人的觀念選擇而已,沒什麼對錯!)
我想手機王『目前暫時』決定不設這項功能應該也是這種考慮吧?
(還有威廷大解釋的,現在有停權規定,某個程度可以彌補水桶的功效…)
但是如果小弟有投票權的話,小弟還是會贊成『要設水桶』!
畢竟『停權』和『水桶』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差距!
只是版主千千萬萬要謹慎使用(最好永遠不要去用)!
就像那個『停權規定』,小弟贊成增設規定,但最好不要動用!
是不是有點矛盾?是啊!的確是很矛盾,但是…這也沒辦法啊!
總之…小弟想說的是…手機王絕對也有為難之處!
或許下次換個方式再提議…或是過些時候再討論…
(或是…找機會去手機王辦公室門口堵威廷大大…)
而且我相信手機王真的非常重視大家的建議的!
加油~~~
小沙子 於 2009-04-25 06: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5 12:15:00
歐歐版大別這麼說,手機王絕不會不在乎各位辛苦的版大們的!只是…水桶這項功能權限可能真的比較敏感些…!就像之前在討論停權規定那篇裏小弟所說的,這種規定真的要特別謹慎!有時候『..........恕刪
阿~~~要來手機王辦公室堵我唷~~~~不要啦~~這樣太辛苦了
因為可能堵了一個月也堵不到我唷~~~~~哈哈哈~~~
承如沙大說的~~~站方的考量總是比較多的~~
當然要開功能不是難事~~~只是要兼顧到一個秩序的平衡
當然我相信目前說贊成的各位版大們是不會將手機王給的管理權益隨便濫用
但是今天要想的就是那個"萬一"
萬一今天有人拿著雞毛當令箭引起一般會員不滿 那要如何收拾~~~~?
就是要想一個比較周全的方式.....所以才會需要多加討論才會有個結果
WingTing 於 2009-04-25 12: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5 19:17:00
歐歐版大別這麼說,手機王絕不會不在乎各位辛苦的版大們的!只是…水桶這項功能權限可能真的比較敏感些…!就像之前在討論停權規定那篇裏小弟所說的,這種規定真的要特別謹慎!有時候『..........恕刪
而手機王在這方面一直毫無進展,往往都需要靠站方來處理問題,站在版主的角度,這就是集權主義!
就如你所說,自由 & 維護,這是一體兩面的,但是對鄉民來說,手機王早就已經是自由開放的網站,而對版主來說,手機王只是個當工友的地方,毫無權限可言,刪個文就會被鄉民嗆! 永遠有牠們認為對的角度!
我想就連某些版主也是這樣! 我想這個問題大家才剛剛經過! 但是最後是?
當個版主總有一些夢想&理想,想把自己管理的版, 依夢想&理想來演進,或是管理.....但是鄉民一個不高興,你的版規不過是個屁,反正鄉民們可以上告手機王! 因為版主本來就無權!
弄到後面,我當了2年以上的版主了,當紅的N95 & 5800...我都遇過一些問題,最後如果我堅持我的理想,那我想我只能下台,最後都是版主是個屁,手機王館主處理....! 就是因為第一時間,版主無能為力!
好吧....講這麼多,我想手機王也是不會有啥改變的!
鄉民去死 於 2009-04-25 19:1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5 20:27:00
小弟畢業前也要來支持一下
REVO 於 2009-04-25 20: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5 21:37:00
水桶 or 黑名單....這種功能,在論壇與相關討論網站,早就行之有年,相信一直存在的原因,大家都知道!而手機王在這方面一直毫無進展,往往都需要靠站方來處理問題,站在版主的角度,這就是集權主義!就如你..........恕刪
(尤其最近發生這麼多風風雨雨…更突顯您的為難)
其實威廷大大也沒有說:『NO!』啊!
引述 WingTing 所述: 3.水桶功能.... 這部分今天討論不出結果,只能說各有各的考量 因此 則其將與內部討論看看有沒有可行的方法 |
引述 WingTing 所述: 關於水桶 一定也會討論~~ 不是不做 只是會整個繼續思考怎麼做 那天也是透過MSN簡單討論 沒有很正式 |
據小弟的了解,『應該』是傾向會設這項功能吧(?)
只是要用什麼樣的形式、權限範圍、執行方式…都要謹慎研究!
以上純粹小弟個人判斷而已,實際狀況還是以威廷大大公告為準!
但小弟可以確定的是,站方真的還是一直不斷在討論這個問題!
絕對還沒有完全否決掉的!歐歐版大別氣餒,手機王非常重視您的!
小沙子 於 2009-04-25 21: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6 18:46:00
歐歐版大別這麼氣餒啦!您的辛苦大家都非常清楚…(尤其最近發生這麼多風風雨雨…更突顯您的為難)其實威廷大大也沒有說:『NO!』啊!引述 WingTing 所述:3.水桶功能...........恕刪
再次引用一體兩面的說法~ 沒說No....但也沒說Yes 呀!
這裡已經是站務版主討論區了! 不需要用官腔的方式來回答! 但還是謝謝您的回應!
被擱置已經是事實! 這代表的意義,已經很清楚!
鄉民去死 於 2009-04-26 18: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29 07:05:00
極地能量 於 2009-04-29 07:05: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