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申請/請辭區申請 Nokia5700XpressMusic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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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587861
發文數:49
發表時間:2007-12-29 07:10:00
我想要重新來過,上次申請的內容以及回覆亂成一團,所以現在重新來過
這次我是有備而來,已經準備了版歸,希望大家可以支持我一下,現在來看我的簡介吧!

暱稱:麻糬
歲數:13
職業:學生<所以很有空>
申請原因:純粹想交朋友&分享&了解
照片:



5700-討論區
5700-介紹

請大家支持一下...謝謝

rita12895 於 2007/12/29 上午 12:46:36補充下列內容=======================
版規:

1>請尊重著作權,轉載時請說明來源處

2>請勿發布不相干的主題擾亂版面

3>針對相同內容討論時請回覆在最先發布的帖

4>禁止攻擊,如有異議請採用建議格式

5>請遵照版規格式,防止版面受干擾(格式如下)


( ( ( ( 補充說明:此版規歸此版所有,如需轉載請先行告知 ) ) ) )

格式:

[討論] 對於新款手機的討論

[統計] 想知道大家的意見而做某件式的統計

[投票] 票選大家心中的答案

[問題] 有問題想要提出時所用的格式

[分享] 有方便手機使用的軟體、程式想要拿出來分享

[轉載] 轉載消息.....等(說明出處)

[實拍] 手機內建相機功能所拍照的po圖

[其他] 以上無分類

[目錄] 版主專用


<<<<格式說明:採用半行文字方便大家輸入,請務必遵守>>>> 
( ( ( ( 補充說明:此格式歸此版所有,如需轉載請先行告知 ) ) ) ) 


聯絡:
聯絡方式1:(雅虎信箱) rita12895@yahoo.com.tw
聯絡方式2:(Hotmail信箱) rita12895@hotmail.com
聯絡方式3:(無名留言) "點我連結"
聯絡方式4:(雅虎部落格留言) "點我連結"

麻糬 於 2016-05-28 16:16:42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4-09-17 08:29:42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12-30 05:13:00
恭喜麻糬(rita12895),完成連署過關。
成為NOKIA 5700 XpressMusic準版主。

館主近日外出,得等到200/1/2(三),排程調閱會員資料,以利我這以電郵確認。

目前請準版主先留意會員資料是否完整、正確(請勿使用Yahoo信箱)?
以加速後續確認效率,謝謝囉。

申請版主_流程四部曲

懶骨頭 於 2007-12-30 05:1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12-30 05:19:00
若正式成為版主,可以公告想關版規或運作,
以供該版網友了解或是提出建議。

版主與網友一起累積消費者認知與使用資訊,
讓手機使用更有效率唷。

目前常見的筆伐,或是將寶貴時間與論壇資源。
去做無謂的情緒反應。

若遇到有人身攻擊或是違反常態言論,
請適時提醒或是鎖定。
或是儲存網頁、擷圖,以利後續追蹤。

經確定釐清之後,視狀況,再將該文章刪除。

當然囉!若遇到情色、嚴重廣告文、灌水文章,當然就直接刪除之囉。

請靜候下週三電郵確認。後續進度會於本主題中回報。

懶骨頭 於 2007-12-30 05:19: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8-01-02 23:04:00
請確認電郵中會員資料,是否無誤?

若正確,請直接回覆該信件即可。
若有誤,請主動更正,並同步異動線上會員資料唷!
以利後續建檔與嵌入版主之名。

若沒有收到信件,請看看是否被列入垃圾信?
並嘗試使用其他電郵信箱。

後續若有問題,歡迎請於本主題中告知。




懶骨頭 於 2008-01-02 23:0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8-01-03 18:57:00
恭喜麻糬(rita12895),榮膺Nokia 5610 XpressMusic版版主囉。

謝謝Avon 館主協助設定。
目前該版之發文與回覆權限均是一般,而非限制為會員,以利帶動。

若需異動設定,歡迎至版主站務討論區張貼文章告知,並參與版主互動。
(請先登出之後,再登入,該就可以進入版主站務討論區)

感謝參與連署的網友。
當選的瞬間,責任的開始。
顧及本版文章管理,輔以鎖定。

懶骨頭 於 2008-01-03 18:57: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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