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申請/請辭區手機王申請版務管理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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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9-08 04:48:00
手機王申請版務管理者公告!

前言:

歡迎加入手機王服務管理行列!
欲申請服務管理的熱心網友,記得先詳閱本公告!
所有申請「管理職」,均於「申請版主」版區為主。
於他處表示或張貼申請者,將視為無效,請見諒!

一、版務管理者等級與說明:
  等級依序為「頻道館主」>「頻道站務」(有限額)>「版主」>「副版主」。

二、申請版務管理者資格:
  1.申請版主之網友,需具有Sogi會員資格,並符合後續「經驗值」資格。
  2.張貼申請版主文章時,得先以專屬之帳號、密碼登入之後,方可張貼,才視為有效。

三、頻道站務_申請資格:
  1.資格:「經驗值1000以上」+「張貼申請文自我推薦」。
  2.確認:「站務半數以上支持」+「館主審核通訊資料無誤並需同意」即可擔任。
  3.卸職:經網友投訴不當並經查證屬實達三次,或經由館主或站務查證並無管理版務行為,
   或經頻道館主取消其站務資格。(由現任站務人數 2/3 名額 + 該館館主一同表決投票,
   過半數則表示通過。)
  4.流程:發表申請文>館主審核並發信確認個人會員資料>申請者回覆確認信件>館主設定。

四、版主_申請資格:
  1.資格:「經驗值60以上」+「張貼申請文自我推薦」。
  2.確認:「一位以上站務同意」+「館主審核通訊資料無誤」即可擔任。
  3.卸職:經網友投訴不當並經查證屬實達三次,或經由館主或站務查證並無管理版務行為,
   或經頻道館主取消其版主資格。(由現任站務人數 2/3 名額 + 該館館主一同表決投票,
   過半數則表示通過。)
  4.流程:發表申請文>站務回文同意>館主發信確認個人會員資料>申請者回覆確認信件>
   館主設定。
  5.備註:經驗值500以上,每人至多管理6個討論版,經驗值500以下,每人至多管理3個版。

五、副版主_申請資格:
  1.資格:「經驗值60以上」+「張貼申請文自我推薦」。
  2.確認:「該版版主回覆同意文」,即可擔任,每版最多三名。
  3.卸職:經網友投訴不當並經查證屬實達三次,經版主審核取消資格或經由館主或站務
   查證並無管理版務行為取消其副版主資格。(由現任站務人數 2/3 名額 +
   該館館主一同表決投票,過半數則表示通過。)
  4.流程:發表申請文>該版版主回覆申請文同意>館主發信確認個人會員資料>
   申請者回覆確認信件>館主設定。
  5.備註:經驗值500以上,每人至多管理6個討論版,經驗值500以下,每人至多管理3個版。

六、版主(副版主)職權說明:
  1.檢舉/復原文章:所服務之版區內,有涉及人身攻擊、筆伐,違反常態認知,即可以檢舉,
   則該篇文章便會轉至「爭議區」中,管理者可確定屬實後予以刪除,
   並發站訊告知發文者是違反了什麼樣的規定以利管理版務。
  2.刪除/復原文章:僅版主與站務可使用,將違規文章丟入焚化爐中,
   並發站訊告知發文者是違反了什麼樣的規定,
   
焚化爐中的文章僅有站務可以觀看與復原。
  3.本版置頂/取消:可將所選定的文章放置於該討論版最上位,
   每版最多可選擇十篇文章置頂,置頂文內容時效一過必須移走,
   否則會影響新的文章閱讀。
  4.鎖定/解開:可將所選定的文章鎖定,禁止任何人回覆文章。
  5.編輯版主公告:僅版主可編輯該版的公告。

七、版務管理者請辭說明:
  當選的瞬間,責任的開始。但或許時間一久便因其他因素而無法繼續擔任服務管理職。
  請不要忘記當初申請的熱誠與初衷,以及網友的託付。尚請主動於原申請版區中,
  以「張貼新文章」方式來告知。

八、申請/請辭範例文章:
  1.申請/請辭站務
   A.文章標題:「申請/請辭」站務
   B.文章內容:申請原因:扼要自我介紹,略述當選站務後的管版做法與宣告。
    請辭原因:扼要表示請辭原因,或是其他建議、感想。
   C.申請需半數以上站務同意:站務需回文「支持」或「+1」的字眼才算,
    若是針對申請者有任何疑問或建議,也可先於該文中溝通。
  2.申請/請辭版主
   A.文章標題:「申請/請辭」+「手機型號」+版主(範例:申請NOKIA N80版主)
   B.文章內容:申請原因:扼要自我介紹,略述當選版主後的管版做法與宣告。
   請辭原因:扼要表示請辭原因,或是其他建議、感想。
   C.申請需一位以上站務同意:站務需回文「支持」或「+1」的字眼才算,
   若是針對申請者有任何疑問或建議,也可先於該文中溝通。
  3.申請/請辭副版主
   A.文章標題:「申請/請辭」+「手機型號」+副版主(範例:請辭NOKIA N80副版主)
   B.文章內容:申請原因:扼要自我介紹,略述如何協助版主管版。
   請辭原因:扼要表示請辭原因,或是其他建議、感想。
   C.申請需該版版主同意:該版版主需回文「支持」或「+1」等字眼才算,
   若是針對申請者有任何疑問或建議,也可先於該文中溝通。

* ** 請各位版務管理者們注意 ***

請各位「版務管理者」們,看完這篇文章後請直接於本文後方發表。
並請按照下列格式來填寫回覆文章內容。
<回覆格式>
帳號:
暱稱:
職務:
目前管理的版:
<回覆格式>

<範例>
帳號:tina5562
暱稱:芬芬
職務:頻道館主
目前管理的版:站務版主討論區、其他所有看得到的版
<範例>

僅限版主、站務回覆,一人回覆限一篇。
新的規定有些不同,請管理者們能確實遵守,
手機王隨時有更改、刪除、增加的權利。
若有其他問題請至站務版主討論區提出發問。

tina5562 於 2009/11/2 上午 11:19:48 修改文章內容

芬芬 於 2016-05-28 16:16:46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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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ault sogi
發文數:486
發表時間:2012-08-23 04:33:00
帳號:jacky0603
暱稱:小佑
職務:版主
目前管理的版:SAMSUNG GALAXY Tab 2 7.0 3G 8GB

小佑 於 2012-08-23 04:3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90757
發文數:64
發表時間:2012-10-25 08:14:00
引用『芬芬』所述:
* ** 請各位版務管理者們注意 ***請各位「版務管理者」們,看完這篇文章後請直接於本文後方發表。..........恕刪
帳號:cat0729
暱稱:貓兒cat
職務:版主
目前管理的版:Samsung GALAXY Note II

貓兒cat 於 2012-10-25 08:14: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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