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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47
發表時間:2012-06-04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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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 text goes here. 手機交易簽收單 購買人清楚並同意以下條款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 購買優惠手機,廠牌/型號 ,金額 元,共 台,
已領取手機,並確認無瑕疵,手機序號為 ,同意辦理門號
( )新啟用 ( )續約 ( )號碼可攜 ( )空機-聯絡電話 ,月租費 元,簽訂門號是用約期 月,
依合約規定門號啟用後 月內不得申請月租費調降,合約起始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若合約未滿辦理停機或退租或轉易付卡者,需支付違約金.
* 手機新品不良更換須知 :
手機自購買日起7日內,如有非人為因素所造成之無法使用,經代理商檢測無誤並符合新品更新流程,將更換同款新品(代理
商不提供替換他款手機服務),超過7日則以維修流程處理.
* 新品更新流程 :
*帶原購買之手機含完整外盒及附件(盒內所有品項)到原購買商店.
*手機不可有摔機/泡水/受潮/刮痕/外觀須保持完整.
*手機外盒及內附之所有配件/條碼/說明書等等, 皆須附回缺一不可.
*若有不符上述條件,代理商則以維修流程處理.
商品經代理商檢查測試無誤後,通知客戶取機(約4-7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
*行動電話係屬精密電子商品,手機一經售出代理商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 出售價格依販售門市為準,出售價格恕無法為退換
貨依據.
*如有退換貨需求, 將以公司每月公佈中古機手機價格回收.
*實體通路 不受消保法第19 條 ”7日鑑賞期”規範.
注意:手機申辦係屬電信法,一經申裝確認開通後,即不可毀約/退租,如遇有無理客訴或要求退租,將以詐騙手機案
件依法處理. 銷售門市 門市經辦人:
手機交易簽收單 購買人清楚並同意以下條款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 購買優惠手機,廠牌/型號 ,金額 元,共 台,
已領取手機,並確認無瑕疵,手機序號為 ,同意辦理門號
( )新啟用 ( )續約 ( )號碼可攜 ( )空機-聯絡電話 ,月租費 元,簽訂門號是用約期 月,
依合約規定門號啟用後 月內不得申請月租費調降,合約起始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若合約未滿辦理停機或退租或轉易付卡者,需支付違約金.
* 手機新品不良更換須知 :
手機自購買日起7日內,如有非人為因素所造成之無法使用,經代理商檢測無誤並符合新品更新流程,將更換同款新品(代理
商不提供替換他款手機服務),超過7日則以維修流程處理.
* 新品更新流程 :
*帶原購買之手機含完整外盒及附件(盒內所有品項)到原購買商店.
*手機不可有摔機/泡水/受潮/刮痕/外觀須保持完整.
*手機外盒及內附之所有配件/條碼/說明書等等, 皆須附回缺一不可.
*若有不符上述條件,代理商則以維修流程處理.
商品經代理商檢查測試無誤後,通知客戶取機(約4-7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
*行動電話係屬精密電子商品,手機一經售出代理商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 出售價格依販售門市為準,出售價格恕無法為退換
貨依據.
*如有退換貨需求, 將以公司每月公佈中古機手機價格回收.
*實體通路 不受消保法第19 條 ”7日鑑賞期”規範.
注意:手機申辦係屬電信法,一經申裝確認開通後,即不可毀約/退租,如遇有無理客訴或要求退租,將以詐騙手機案
件依法處理. 銷售門市 門市經辦人:

崴崴 於 2015-05-25 09:03:1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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