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9-04-03 20:08:00
相信大家都看到 N公司3/30 發表的針對漏光/溢光問題的新聞稿
什麼? 沒看到.....
網址如下:http://www.nokia.com.tw/A4704011?newsid=-18070
(詳細內容如以上述網址公布為主,以下文句純屬我個人想法)
發布日期是3/30 之後就公布銀黑/黑黑版上市訊息
請在3/30之後 有買到5800的消費者,特別注意..........
右上角的溢光/漏光 是"正常現象" ,是原廠貼心消費者,夜間操作多媒體快速鍵時
所加增設的照明設計,而非組裝問題,不影響手機通話功能及產品品質,敬請消費者放心使用。
所以這是正常現象,不予調整。
請相信這個公告
3/30之後 有漏光 是正常的啦!!!
3/30之前 有漏光 就是我的案子啦!!!
買賣是雙方面的事,他們已經公告,他們願意賣,你願意買,彼此互不相欠。
↑以上是我對此新聞稿的第一個想法.....分享給大家
宏 於 2015-05-25 17:07:11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17 08:29:42
發表時間:2009-04-03 20:21:00
對於現在這兩缺陷,我也有我自己的處理方式
眼不見為淨
米蟲魂 於 2009-04-03 20: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3 20:24:00
我罵了個髒話~對不起對於現在這兩缺陷,我也有我自己的處理方式眼不見為淨..........恕刪
是對我罵的嗎???
宏 於 2009-04-03 20: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3 21:30:00
小原 於 2009-04-03 21: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3 21:36:00
大家別忘了nokia有一句至理名言 " 科技始終來至於人性 "
漏光是nokia非常人性化的設計喔!
ㄚ信 於 2009-04-03 21:3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3 22:30:00
看來就只能眼睜睜的讓TW本土老N欺負自己人了... 哀哀
漏光還可以說是照明勒...那幹麻不整隻手機全部插滿LED燈 (啊~~好閃!!)
其實露光對我個人是沒什麼 所以就算了 但是!!!!
開口笑呢?! 沒錯~~就是小當家作出來的黃金包子 還會對你笑呵呵唷
難不成在古早的3個月前看到的那句經典名句就要實現了嗎!!??
神人云: 溢光是特點勒,那爆機不就是賣點了!!!
歐~~不~~~~不要阿~~我不要我的手機會開口笑!!!就算貌似會很歡樂的樣子....
所以說老N的舉動就是在逼著我快點買嗎 但是我的時候未到阿~~
不要過幾天突然宣佈58的賣點其實是歡樂開口笑....
大家加油...我該開始調查比較韓國人的貨了..
xx666xx 於 2009-04-03 22: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3 22:33:00
這麼一點光要照什麼?
照螞蟻作愛的樣子?
純喫綠 於 2009-04-03 22: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3 23:19:00
當然是罵N官方說法
感謝您都來不急了(舉手禮)
如果文辭有冒犯道您請見諒~"~
Nokia 5800 XpressMusic 機身側面有極細微的溢光情形,其為原廠考量便利用戶於夜間操作多媒體快速鍵時所加增設的照明設計,而非組裝問題
N牌買家:手電筒是吧?手電筒是吧?
N牌賣家:這隻是手電筒!這隻是手電筒!
又一次射後不理!
米蟲魂 於 2009-04-03 23: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4 01:50:00
哈~宏大和古大為了漏光問題~做的一切努力~~~~哀........
超速屁屁 於 2009-04-04 01: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4 02:04:00
如果聽筒跟露光都是故意設計
那香港NOKIA是道歉爽的???
應該要拿外國的資料給消保官檢閱作參考
台灣不是沒法治的國家!!!
adarkangelbest 於 2009-04-04 02:0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4 02:06:00
哈~宏大和古大為了漏光問題~做的一切努力~~~~哀..................恕刪
宏大的這篇不是做結論
而是為我們儘最大努力的開始
剛剛才跟他聊
我看到時,本來也是下一跳說^^
古一修 於 2009-04-04 02: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4 02:11:00
並對自己的發言負責
如再有筆戰情形發生
將直接刪文不通知
請各位繼續
站務
官方說法
官方說法 於 2009-04-04 02: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4 03:36:00
請各位發言前請以理性態度PO文並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如再有筆戰情形發生將直接刪文不通知請各位繼續站務官方說法..........恕刪
IU 於 2009-04-04 03:3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4 04:09:00
xx666xx 於 2009-04-04 04: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4 04:59:00
那忠孝店的NOKIA CARE幫大家把這個設計取消掉是在幹麻??
(雖然個人不負責推論只是拿黑片擋住而已,因為縫沒變小)
http://www.wretch.cc/blog/levisred/23463187
更何況,多媒體快速鍵在側滑螢幕鎖後就亮起來了啊!
不解開側滑螢幕鎖,螢幕也不會亮,漏光也不會出現,
哪一國的照明設計啊 orz
雖然我漏光已經被封印了,但我沒印象漏光可以亮到當手電筒啊!
NOKIA啊...這篇聲明的敗筆就是沒有在愚人節發布啊!
快備份網頁 XD
下一篇說不定台灣官方就要釋出TDK裡的聲波探測功能了喔!
大家拭目以待 XDDD
禮拜四紅 於 2009-04-04 04:5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04 19:26:00
請各位發言前請以理性態度PO文並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如再有筆戰情形發生將直接刪文不通知請各位繼續站務官方說法..........恕刪
官大你好
我是覺得只要將具有攻擊性的留言刪除即可
不然如果有人惡意要將此篇刪除
只要隨意發表個具有攻擊性的留言
不就達到他的目的...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希望偉大的官大可以思考一下
在討論區是個自由言論的留言板
只要沒發表違反站規,版規的情形下
應該都是可以發表的吧??
古一修 於 2009-04-04 19:26: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