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8-10-08 19:26:00
小弟平常上課都習慣買飲料
也都去同ㄧ間飲料店
也因為常去 所以跟裡面的店員
多少聊天之下 認識了
有ㄧ兩次 用開玩笑的方式跟某位女店員要即時通或電話
但他也是輕輕的帶過
前鎮子 因為一些原因
不方便在店裡面說
所以私下的跟那位女店員要即時通或手機
並且也說明了一些難言之隱
只是女方的回答: 我不習慣留東西或資料給客人
雖然後來還是知道原本想知道的那些答案
但卻想跟那位女店員要即時通或電話
但他總絕得我是要來鬧他的
拜託各位 提供一些建議或方法
謝謝各位
艾瑞克大人 於 2016-05-28 17:26:19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17 10:29:43
發表時間:2008-10-08 19:28:00
下次去打聽一下她喜歡什麼
然後 再下次去時 不經意聊起她喜歡的
要有話題聊 聊得起勁 有點熱烈氣氛後
就可以要了~
希望 這能幫到你~
艾瑞克大人 於 2008-10-08 19: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8 22:28:00
用誠懇的眼神
看著她的左眼(這很重要)
跟她說:我是認真的~
阿練 於 2008-10-08 22: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8 23:20:00
小弟平常上課都習慣買飲料也都去同ㄧ間飲料店也因為常去 所以跟裡面的店員多少聊天之下 認識了有ㄧ兩次 用開玩笑的方式跟某位女店員要即時通或電話但他也是輕輕的帶過前鎮子 因為一些原因不方便在店裡面說所以私..........恕刪
把你的即時or手機給他啊~
請他幫你加入好友不就好了~
綠柚子 於 2008-10-08 23: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9 03:48:00
小弟平常上課都習慣買飲料也都去同ㄧ間飲料店也因為常去 所以跟裡面的店員多少聊天之下 認識了有ㄧ兩次 用開玩笑的方式跟某位女店員要即時通或電話但他也是輕輕的帶過前鎮子 因為一些原因不方便在店裡面說所以私..........恕刪
那你可以告訴她
我想跟你要即時通或電話只是想告訴妳(我喜歡妳)
這樣算是幫得上你的忙嗎?
sweet 於 2008-10-09 03: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9 04:16:00
用誠懇的眼神看著她的左眼(這很重要)跟她說:我是認真的~..........恕刪
喂....喂..!!....賣開玩笑啦...(綜藝節目口白)
為什麼要看著他的左眼........肚臍眼(口以嗎)??........
艾瑞克大人 於 2008-10-09 04: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9 04:27:00
因為看左眼
可以使人更有信任感(有醫學上根據)
探索頻道有講喔~~~~
阿練 於 2008-10-09 04: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9 04:46:00
因為看左眼可以使人更有信任感(有醫學上根據)探索頻道有講喔~~~~..........恕刪
看肚齊眼...可以發現一個人的消化好不好...
每週二的三立都會台-美食大三通~曾國城有講.....= =
艾瑞克大人 於 2008-10-09 04: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9 05:06:00
你們兩個很好笑捏
綠柚子 於 2008-10-09 05: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9 17:39:00
看肚齊眼...可以發現一個人的消化好不好...每週二的三立都會台-美食大三通~曾國城有講.....= =..........恕刪
哈哈哈....我笑了
臥鯉求冰 於 2008-10-09 17:3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9 18:08:00
哈哈哈....我笑了..........恕刪
感謝支持︿︿新增抱怨出氣專區!!有不平之事皆可抱怨....
艾瑞克大人 於 2008-10-09 18: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9 19:32:00
XDXD
源大真是任我授精了
阿~~~不是是受教了(每次講太快都口誤......=.="a)
阿練 於 2008-10-09 19: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11 10:31:00
我想盯著肚臍眼比盯著左眼還要困難吧~~~
阿練 於 2008-10-11 10:3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14 00:29:00
還是真的把你當做朋友
小成 於 2009-04-14 00: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14 03:35:00
走路很飄... 於 2009-04-14 03: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4-17 02:39:00
還是.......................
一 一
Na喵 於 2009-04-17 02:39: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