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66
發表時間:2007-06-13 03:00:00
發表時間:2007-06-13 03:00:00
最近開通了行動連線750
可是我覺得怪怪的
因為N73從威寶那所得到的存取點
一個是vibo行動網,一個是vibo行動網-mms
透過這2個存取點會被多收費嗎
遠傳的存取點就分得很清楚
有好心人士可以指導一下嗎
可是我覺得怪怪的
因為N73從威寶那所得到的存取點
一個是vibo行動網,一個是vibo行動網-mms
透過這2個存取點會被多收費嗎
遠傳的存取點就分得很清楚
有好心人士可以指導一下嗎
小吳 於 2016-05-28 17:29:09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4-09-19 10:29:59
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7-06-15 02:33:00
發表時間:2007-06-15 02:33:00
老吳大大 您好 我那一天大約凌晨3-4點 打到客服中心讓值班主管接到電話 問了算清楚
您參考一下 我也是5月底買了n73加威寶386 剛在6月初辦750吃到飽 很高興就用手機
上網又接上nb上網兩種的速度感覺速度差很多 又每次都連上vibo行動網 心理一直怪怪的
就打客服電話問個清楚~~~
得到蠻驚人的結果
其實只要用手機上網就一定會透過wap的方式上網(除非是少數pdaphone的機種不是)
也就是說我只要用n73上網就一定經由vibo行動網上網
1m的網頁就要40元台幣>_< ||| 差點瘋掉(已經上30m了javascript:f(14);
javascript:f(14);)javascript:f(6);
javascript:f(6);
也就是一定要299的吃到飽方案
也就是750只有 是只有使用pc或著pda才可以吃到飽 如果是直接用手機上網就是賠到飽 真的是威飽
其實白天問的客服小姐 大都語焉不詳 晚上這主管不錯 他說一定會問客戶是最常使用手機或著使用pc
我回答20 %使用手機 80 %使用pc
他說最好兩種都辦 299+750 ==>1049才會最實惠
我說那其實要跟消基會建議要像香煙盒加上警語 手機上網有害荷包 如果沒吃到飽(299)
我一開始真的以為750是包含 任何方式上網
結果其實仔細看vibo的750方案中 的確明文規範兩種上網方法 並不包含手機上網
我心想完蛋了
合約自己沒看清楚
不過我還是問了這個主管 為何299只有7-8m就滿了 為何要收到1m40元呢 不是暴利嗎?
750元上網吃到飽相對於偶而上20-30m bypc/pda不是就非常不合理的便宜???
他是給了個答案蠻特別的
他說現在的資費都是交互補貼 一些資費是虧著作(299/750) 一些是賺著作(無知的手機上網以為吃到飽)
他說是達成客戶/公司雙贏 ?!
也就是說常使用網路消費者用優惠價 不常用或沒看清楚合約的當冤大頭 公司永遠都不會虧
呵呵 這時已經大失血 只好自我解嘲一下
總之 要上網用pc 750 吃到飽 用手機 就299就好
給大家參考 報告完畢
您參考一下 我也是5月底買了n73加威寶386 剛在6月初辦750吃到飽 很高興就用手機
上網又接上nb上網兩種的速度感覺速度差很多 又每次都連上vibo行動網 心理一直怪怪的
就打客服電話問個清楚~~~
得到蠻驚人的結果
其實只要用手機上網就一定會透過wap的方式上網(除非是少數pdaphone的機種不是)
也就是說我只要用n73上網就一定經由vibo行動網上網
1m的網頁就要40元台幣>_< ||| 差點瘋掉(已經上30m了javascript:f(14);
javascript:f(14);)javascript:f(6);
javascript:f(6);
也就是一定要299的吃到飽方案
也就是750只有 是只有使用pc或著pda才可以吃到飽 如果是直接用手機上網就是賠到飽 真的是威飽
其實白天問的客服小姐 大都語焉不詳 晚上這主管不錯 他說一定會問客戶是最常使用手機或著使用pc
我回答20 %使用手機 80 %使用pc
他說最好兩種都辦 299+750 ==>1049才會最實惠
我說那其實要跟消基會建議要像香煙盒加上警語 手機上網有害荷包 如果沒吃到飽(299)
我一開始真的以為750是包含 任何方式上網
結果其實仔細看vibo的750方案中 的確明文規範兩種上網方法 並不包含手機上網
我心想完蛋了
合約自己沒看清楚
不過我還是問了這個主管 為何299只有7-8m就滿了 為何要收到1m40元呢 不是暴利嗎?
750元上網吃到飽相對於偶而上20-30m bypc/pda不是就非常不合理的便宜???
他是給了個答案蠻特別的
他說現在的資費都是交互補貼 一些資費是虧著作(299/750) 一些是賺著作(無知的手機上網以為吃到飽)
他說是達成客戶/公司雙贏 ?!
也就是說常使用網路消費者用優惠價 不常用或沒看清楚合約的當冤大頭 公司永遠都不會虧
呵呵 這時已經大失血 只好自我解嘲一下
總之 要上網用pc 750 吃到飽 用手機 就299就好
給大家參考 報告完畢
amcr 於 2007-06-15 02: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7-06-15 06:27:00
發表時間:2007-06-15 06:27:00
引用歪先生所述:
利用n73內建的msn程式透過威寶門號傳輸,j屬於ava client只能用internet連線,無論如何都是跑"行動連線傳輸"(internet)
免月租型──0.02元/k,收費上限..........恕刪
哇 學到很多 恕我才疏學淺的發表
感謝歪大大 指導 因為怕有人會大失血所以就急著發文 未爬文清楚
不過真的應該請各電信業者有上網教學區跟比較明確的收費標準
利用n73內建的msn程式透過威寶門號傳輸,j屬於ava client只能用internet連線,無論如何都是跑"行動連線傳輸"(internet)
免月租型──0.02元/k,收費上限..........恕刪
哇 學到很多 恕我才疏學淺的發表
感謝歪大大 指導 因為怕有人會大失血所以就急著發文 未爬文清楚
不過真的應該請各電信業者有上網教學區跟比較明確的收費標準
amcr 於 2007-06-15 06: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7-06-15 06:37:00
發表時間:2007-06-15 06:37:00
引用amcr所述:
哇 學到很多 恕我才疏學淺的發表
感謝歪大大 指導 因為怕有人會大失血所以就急著發文 未爬文清楚
不過真的應該請各電信業者有上網教學區跟比較明確的收費標準
因為 之前是用手機去瀏覽網站像手機王 or PCHOME所以也沒有用來上msn
不過我大都有帶著NB 所以應該會繼續750方案
有問威寶客服可以一個月 開開關關 不限次數 有需要在開 不需整月有上沒上都付錢
請大家參考一下
哇 學到很多 恕我才疏學淺的發表
感謝歪大大 指導 因為怕有人會大失血所以就急著發文 未爬文清楚
不過真的應該請各電信業者有上網教學區跟比較明確的收費標準
因為 之前是用手機去瀏覽網站像手機王 or PCHOME所以也沒有用來上msn
不過我大都有帶著NB 所以應該會繼續750方案
有問威寶客服可以一個月 開開關關 不限次數 有需要在開 不需整月有上沒上都付錢
請大家參考一下
amcr 於 2007-06-15 06: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7-06-28 08:27:00
發表時間:2007-06-28 08:27:00
老吳大大 您好
這幾天 沒上手機王 晚了一點回答您 我收到了帳單
我上網費用是500元之前大約是近24M資料 因為
之前 歪先生有在前回覆
利用n73內建的msn程式透過威寶門號傳輸,j屬於ava client只能用
internet連線,無論如何都是跑"行動連線傳輸"(internet)
免月租型──0.02元/k,收費上限5000元
吃到飽型──750元/月無限使用
不過因為我是沒有用手機上msn所以 算是走wap
~~~><~~~
含著淚付錢(因為在聲請750吃到飽後 狂用手機上網 @@|||)
所以當機立斷在之前打完客服電話 就不再用手機上網了
就買一條ca-70的充電傳輸線 用公司配的NB上到爽
當初主要因為公司網路 鎖了太多網站 yahoo gmail PCHOME都不能上
所以自己架基地台
才辦 威寶 加 n73
(ps不過跟您真有緣 因為我之前住泰昌十街 桃園中平路附近 現在
住中壢也是威寶+小n 常去桃園那裡 說不定可以喝個咖啡交個朋友 呵呵)
不過之前假日下南部
中山高 北二高 跟中二高 幾乎全線滿格 其中車上用台哥大友人 都斷斷續續
除了有一點感覺用手機上網被坑到外(自己沒看清楚不太清楚的規則)
對威寶觀感倒是不錯 客服也算客氣
通話費算網內往外都4.2 or 4.8 也不錯啦
所以建議用750 用NB 上到爽 把損失wap連線的錢賺回來
這幾天 沒上手機王 晚了一點回答您 我收到了帳單
我上網費用是500元之前大約是近24M資料 因為
之前 歪先生有在前回覆
利用n73內建的msn程式透過威寶門號傳輸,j屬於ava client只能用
internet連線,無論如何都是跑"行動連線傳輸"(internet)
免月租型──0.02元/k,收費上限5000元
吃到飽型──750元/月無限使用
不過因為我是沒有用手機上msn所以 算是走wap
~~~><~~~
含著淚付錢(因為在聲請750吃到飽後 狂用手機上網 @@|||)
所以當機立斷在之前打完客服電話 就不再用手機上網了
就買一條ca-70的充電傳輸線 用公司配的NB上到爽
當初主要因為公司網路 鎖了太多網站 yahoo gmail PCHOME都不能上
所以自己架基地台
才辦 威寶 加 n73
(ps不過跟您真有緣 因為我之前住泰昌十街 桃園中平路附近 現在
住中壢也是威寶+小n 常去桃園那裡 說不定可以喝個咖啡交個朋友 呵呵)
不過之前假日下南部
中山高 北二高 跟中二高 幾乎全線滿格 其中車上用台哥大友人 都斷斷續續
除了有一點感覺用手機上網被坑到外(自己沒看清楚不太清楚的規則)
對威寶觀感倒是不錯 客服也算客氣
通話費算網內往外都4.2 or 4.8 也不錯啦
所以建議用750 用NB 上到爽 把損失wap連線的錢賺回來
amcr 於 2007-06-28 08: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6
發表時間:2007-10-13 00:19:00
發表時間:2007-10-13 00:19:00
計費問題
一直很多人在討論
爬文結果是vibo有二個路徑
如果你會連至note book使用,申請750
手機的代理伺服器移除,確定只會走行動連線750的收費
提供給你參考囉!
一直很多人在討論
爬文結果是vibo有二個路徑
如果你會連至note book使用,申請750
手機的代理伺服器移除,確定只會走行動連線750的收費
提供給你參考囉!
小法寶 於 2007-10-13 00: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7-10-29 23:58:00
發表時間:2007-10-29 23:58:00
引用amcr所述:
老吳大大 您好 我那一天大約凌晨3-4點 打到客服中心讓值班主管接到電話 問了算清楚
您參考一下 我也是5月底買了n73加威寶386 剛在6月初辦750吃到飽 很高興就用手機
上網又接上..........恕刪
那些標榜"上網吃到飽"的方案, 居然會有限制 APN 必須設定會特定的位置.
而消費者那會知道阿!
而且既然是"上網吃到飽",跟上網路有關的, 想當然就是"包括在內",誰會想到同樣上網找資料居然還會有APN的限制!
就算消費者知道APN的設定,仍有一些問題可能產生.
1.電腦or手機的設定可能因為某些因素又被"reset"到原始的設定.
難道使用者每次要飆網前,都要先檢查一下?
2.有些手機的設定在進入設定時就已經上網了!
這就是說有可能會增加花費.
3.有些手機動不動就上網,一不小心就按到就上網了.
現在的手機更是如此,甚至把"上網鍵"擺在容易按到的地方,不然就是"一開機就先預設Screen3的HeadLine
服務(使用者怎知道那是"上網"的服務.)",使用者不小心一按進去就又要增加花費.
所以,建議"消基會"等應該介入.
1. "吃到飽"要真的吃到飽,不應該限制"APN"or"GPRS vs 3G"...
就算要有限制也要從"業者機房"那邊設限,既然業者覺得"吃到飽"的用戶,只能在 APN=internet 才能"無限上網",就應該禁止"用戶從其他APN 進入"(除非該用戶有"書面申請才開放").這樣才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 "要收費的網路服務(及加值服務)"的服務,一定要使用者先有申請才是.
業著賺這種"因消費者一不小心而產生的加值服務"的錢,難道無愧?
Sincerely Yours,
Leo Chen
老吳大大 您好 我那一天大約凌晨3-4點 打到客服中心讓值班主管接到電話 問了算清楚
您參考一下 我也是5月底買了n73加威寶386 剛在6月初辦750吃到飽 很高興就用手機
上網又接上..........恕刪
那些標榜"上網吃到飽"的方案, 居然會有限制 APN 必須設定會特定的位置.
而消費者那會知道阿!
而且既然是"上網吃到飽",跟上網路有關的, 想當然就是"包括在內",誰會想到同樣上網找資料居然還會有APN的限制!
就算消費者知道APN的設定,仍有一些問題可能產生.
1.電腦or手機的設定可能因為某些因素又被"reset"到原始的設定.
難道使用者每次要飆網前,都要先檢查一下?
2.有些手機的設定在進入設定時就已經上網了!
這就是說有可能會增加花費.
3.有些手機動不動就上網,一不小心就按到就上網了.
現在的手機更是如此,甚至把"上網鍵"擺在容易按到的地方,不然就是"一開機就先預設Screen3的HeadLine
服務(使用者怎知道那是"上網"的服務.)",使用者不小心一按進去就又要增加花費.
所以,建議"消基會"等應該介入.
1. "吃到飽"要真的吃到飽,不應該限制"APN"or"GPRS vs 3G"...
就算要有限制也要從"業者機房"那邊設限,既然業者覺得"吃到飽"的用戶,只能在 APN=internet 才能"無限上網",就應該禁止"用戶從其他APN 進入"(除非該用戶有"書面申請才開放").這樣才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 "要收費的網路服務(及加值服務)"的服務,一定要使用者先有申請才是.
業著賺這種"因消費者一不小心而產生的加值服務"的錢,難道無愧?
Sincerely Yours,
Leo Chen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10-29 23:58: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