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26
發表時間:2007-09-28 02:55:00
發表時間:2007-09-28 02:55:00
申請PG930版主~
PHS雙門號手機至今已推出第8支PG930...
但卻還有很許多人不知道何謂"雙模"。
今年短短半年的時間~已經推出三款雙門號手機..
照這樣的情況下來~現在的人不再是人手一機了!
而是人手兩機、三機...漸漸成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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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人手兩機、三機...漸漸成為主流。
睡眠╭☆° 於 2016-05-28 16:16:42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4-09-09 10:28:47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9-28 05:10:00
發表時間:2007-09-28 05:10:00
謝謝睡眠(dunhillcookie),主動自我推薦。
(每位版主最多只能服務三個版區,若有超過,須適當取捨請辭)
目前申請版主中,有首部曲增設辦法_版區嵌入超連結
請先在phs pg930版,張貼尋求連署文章。
並將申請版主區之此篇的文章超連結,藉由插入連結方式,
將超連結嵌入於該處文章中。
若內容完備,也會將其置頂,以更加速連署的效率唷!祝順利
目前本申請文,尚未依照增設辦法所示,於原申請版區張貼,此申請文之超連結。
於尚未確實依辦法執行之前,連署數均視為無效!
────────────────────────────────
連署確認請見申請版主_流程二部曲。
而重複同樣ip位址,表示支持者也僅計算一次。
注意唷!表示支持者,內文中得加註+1或寫上支持,以利辨識避免爭議。
依照上述準則認定,若無於內文中加註 +1或寫上支持,恕無法確認。
建議參與連署之網友,可視自我意願,使用編輯權來編修內文。
本申請文從9/27申請,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是到10/04日。
若該日一到,仍無法完成最低連署五人的門檻,
則視本申請文無效(並將輔以鎖定,以利管理)。
目前本申請文尚未依照增設辦法所示,於原申請版區張貼此申請文之超連結。於尚未確實依辦法執行之前,連署數均視為無效!但時限依舊有效。
(每位版主最多只能服務三個版區,若有超過,須適當取捨請辭)
目前申請版主中,有首部曲增設辦法_版區嵌入超連結
請先在phs pg930版,張貼尋求連署文章。
並將申請版主區之此篇的文章超連結,藉由插入連結方式,
將超連結嵌入於該處文章中。
若內容完備,也會將其置頂,以更加速連署的效率唷!祝順利
目前本申請文,尚未依照增設辦法所示,於原申請版區張貼,此申請文之超連結。
於尚未確實依辦法執行之前,連署數均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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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唷!表示支持者,內文中得加註+1或寫上支持,以利辨識避免爭議。
依照上述準則認定,若無於內文中加註 +1或寫上支持,恕無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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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請文從9/27申請,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是到10/04日。
若該日一到,仍無法完成最低連署五人的門檻,
則視本申請文無效(並將輔以鎖定,以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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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骨頭 於 2007-09-28 05: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9-28 19:59:00
發表時間:2007-09-28 19:59:00
發文數:482
發表時間:2007-09-29 04:45:00
發表時間:2007-09-29 04:45:00
+1
相得益彰 於 2007-09-29 04: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35
發表時間:2007-09-29 05:54:00
發表時間:2007-09-29 05:54:00
+1
殺無赦 於 2007-09-29 05:5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9-29 05:58:00
發表時間:2007-09-29 05:58:00
目前本申請文尚未依照增設辦法所示,
於原申請版區張貼此申請文之超連結。
於尚未確實依辦法執行之前,連署數均視為無效!但時限依舊有效。
當下連署的都是無效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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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尚未確實依辦法執行之前,連署數均視為無效!但時限依舊有效。
當下連署的都是無效的。請見諒
懶骨頭 於 2007-09-29 05: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9-29 17:46:00
發表時間:2007-09-29 17:46:00
懶骨頭 於 2007-09-29 17:46: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