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7-03-03 01:31:00
shu 於 2015-05-25 08:28:46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19 10:29:59
發表時間:2007-03-04 06:42:00
wen536 於 2007/3/29 下午 01:40:08補充下列內容=======================
我因為聯強修要六百元 所以不休了
我弟幫我拿到sony公司 結果不用錢
wen 於 2007-03-04 06: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04 07:03:00
換一次要600塊
如果平均2個月換一次
一年其實花在這隻手機上面的錢也滿可觀的...
希望我的不要裂了...
GoGo 於 2007-03-04 07: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04 07:28:00
阿吉 於 2007-03-04 07: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04 23:03:00
手機用一用 突然發現下鍵有裂痕
心好痛噢ˊˋ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03-04 23: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05 04:47:00
我的也是很認真的保護著 結果在按鍵的部份也是裂掉了 我拿到聯強 都要求要600元 我覺得很不划算 也很不甘心 所以先布去換了..........恕刪
我本來星期六要拿去聯強結果沒去,聽你這麼說我也不想拿去了,但在討論區有人說聯強保固的可免費換新的,不知道你是何時拿去的?有的說可以免費有的又說不行真的很討厭,如果需要收費那我倒不如等裂痕大一點再去換,因為現在只有一點點反正換了還是有可能會裂,就再等等看原廠那邊有沒有什麼反應吧’
shu 於 2007-03-05 04: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05 06:34:00
我本來星期六要拿去聯強結果沒去,聽你這麼說我也不想拿去了,但在討論區有人說聯強保固的可免費換新的,不知道你是何時拿去的?有的說可以免費有的又說不行真的很討厭,如果需要收費那我倒不如等裂痕大一點再去..........恕刪
我的手機是原廠保固的,去換他都沒有收錢,不過好像只可以免費換一次說....
阿吉 於 2007-03-05 06: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11 09:50:00
這樣會讓我怯步耶
怎麼會這樣勒~"~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03-11 09: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11 21:18:00
蛤~~~
這樣會讓我怯步耶
怎麼會這樣勒~"~
..........恕刪
你要是怕 那乾脆就別買 我只能跟你說 裂掉絕對是超少數 我個人認為使用方式也有差異
我就不認為我的w850i會裂 你看k800i還不是有說啥按鍵掉漆 方向橄用久不靈敏 這2隻手機還不是賣得瞎瞎
叫
草薙京 於 2007-03-11 21:1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12 02:20:00
烏龜 於 2007-03-12 02: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12 06:48:00
送聯強是要送買的那家店 ?
還是只要是聯強就可以 @@?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03-12 06: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12 08:05:00
買剛好一個月
唉唉
我也希望SE可以免費換殼
不然就跟水果日報投訴吧
alince 於 2007/3/11 下午 11:58:00補充下列內容=======================
alince 於 2007-03-12 08: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26 22:31:00
我的也裂開了啦
買剛好一個月
唉唉
我也希望SE可以免費換殼
不然就跟水果日報投訴吧
al..........恕刪
我今天送到聯強維修中心去,小姐告訴我原廠最近公告按鍵裂開部分可以免費換新的,我的換好了,不過之前裂開時發現按鍵比較好按一點現在又回復剛買時那種難按的感覺了,不過總比每天看著那條裂痕越來越大來得好,有裂開的朋友也趕緊拿去換吧’
shu 於 2007-03-26 22:3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27 01:33:00
換新的了
免費
震旦代理的也可以送修囉
alince 於 2007-03-27 01: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27 07:45:00
之前看到好多人在討論裂開的問題,一直很慶幸這個問題沒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最近卻發現按鍵下方有一條裂痕,因為看到別人的例子所以特別小心的使用,沒想到還是發生了.昨天打電話去SE客服.小姐說公司並沒公告按鍵..........恕刪
是的,W850I按鍵真的會裂開,不知為什麼?無解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03-27 07: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3-27 08: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