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6-01-01 14:12:00
店長回覆功能都一樣~差別只是公司貨有保固,於是我就綁約購買手機~但買了後才發現下載鈴聲的部分只是上遠傳行動網下載~不能直接用MP3當來電鈴~但說明書上可以~後來我到遠傳店家和客服申訴~遠傳特約中心的店長表示~的確是他們的過錯並沒有是先告知~後來我要求退回手機~並解除門號~店長親口在電話中承諾可以退回手機~隔天我親自到門市去~剛開始還說可以退回手機~當我表示要退回手機~店長又說~經理指示不能退回~反反覆覆~愚弄消費者~我們要離開時~店長還很過份的說~你有證據就去告阿~一付要耍賴的樣子~態度極為惡劣~當場我就請分局員警來做筆錄後~今天我打算上消保會去申訴遠傳之惡劣行為~~替自己討公道~如果各位有和我一樣的委屈~可以留言~或和我連絡~i4124@ms18.hinet.net
我們一起為自己的權利討回公道~不要做可憐消費者
要加入行動的朋友~請留下聯絡方式~謝謝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19:2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19 10:29:59
發表時間:2006-01-02 20:44:00
呢?我想~擁有或即將擁有903或T91的人~不知道有些韌體版本遊戲和MP3
鈴聲需上網下載的人應該不多吧
SHOW BIN 於 2006-01-02 20: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2 21:03:00
‧忍 於 2006-01-02 21: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2 22:43:00
我覺得店長會認錯就很奇怪了
因為...請問店長有什麼錯?
你不能用mp3當鈴聲是你自己認知的問題啊
你有問嗎?單單買了手機說不能用mp3當鈴聲就要拿回去退
人家有什麼理由退?明明手機整隻好好的在那也沒有問題,你又有什麼退貨理由?
什麼時侯mp3能不能當鈴聲變成需要事先告知的項目了?
再說人家告知部份,水貨跟公司貨的確也沒差別啊
你拿水貨一樣不能拿mp3當鈴聲啦!
kilik 於 2006-01-02 22: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2 22:57: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2 22: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3 08:24:00
而且重點是~mp3當鈴聲是本來就有的功能~並不需要其他的附加條件才可以使用,你想想~如果你買了正版的cd~把它轉成mp3後就可以直接當成來電鈴~可以因為遠傳將手機鎖住~你必須上遠傳行動網~再花一次錢才可以使用~那你買一支手機要被扒幾次皮~這是不合理的壟斷行為阿~如果你會鎖手機~那就有事先告知的義務~我才有選擇的權力~不然跟欺騙有什麼兩樣呢???我看到大家都在問~怎麼辦才可以將mp3轉成來電鈴~不就是不想上遠傳下載嗎?這都是大家權益的部分~是可以爭取的~~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3 08: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3 08:30:00
不是刻意隱瞞~強迫消費者上遠傳行動網消費~事後回去問店長時~他說我們不是第一個反應的了~~之前很多人都說過了~~但他們還是沒有先跟客人說~抱著僥倖的心理~請問這樣的心態是對的嗎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3 08: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3 16:52:00
店長是不是手機專家?
相較於久久買一次手機的消費者,
店長以通訊為職業,顯然在手機知識上面應該有更多的了解和認識
當然要說清楚講明白
什麼叫做消費者自己要先行完全了解?
那也只是了解自己的需求
現場有專家可以問,當然問專家
專家睜眼說謊話當然是需要受到責罰
如果像上面所說,
明顯是就是為了能夠賣出手機而無所不用其極
運用自己的職權和專業,為了利益而欺騙消費者
應該把他告的傾家蕩產,至少讓他店長當不成,回家吃自己
發文的這位,雖然我不認識你,雖然我也沒遇到這類問題(因為我還在觀望)
但是我覺得你的作為是正確的,謝謝你!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3 16: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4 08:44:00
店長...是一定不可以兇消費者.就算是來亂的..因為你是在做生意...不是要和人談判的
個人意見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4 08: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5 04:38:00
但我覺得你多少也要做點功課阿…
因為店長不知道你在不在乎MP3鈴聲的功能
你事先也沒有問他 所以他當然也沒有跟你說
我事先知道手機不能設MP3鈴聲
但還是買了…因為不差那個功能
現在買的水貨…刷遠傳注音版 也是不能用MP3
除非用港版的 好像要用騙的吧 我不是很清楚啦
不過我覺得你可以檢舉他們的態度…
遇到這種ㄐ掰店長…就一定要客訴啦
好歹也要看見他們的誠意…
跟客人說 有證據就去告 這太ㄐ掰了
但退貨…我也不是很贊同啦…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5 04: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5 17:55:00
這款手機本來就沒有支援自製的mp3當鈴聲
如果你覺得這功能很重要,那購買前就應該要問清楚,或這自己做點功課
店家賣手機時,短短幾分鐘到半小時,很難巨細靡遺的講全部手機功能,ex.簡訊輸入法有英文、數字、注音、T9.....關機可用鬧鈴.....
況且 這些是消費者想聽的嗎?
你認為mp3功能很重要,就要提問,靠自己臆測:應該有吧!
付錢買回去使用,才發現有預期落差,要店家負責退貨....不太合理
但店家態度不好,可以去投訴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5 17: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5 17:57:00
業者強調:使用合法音樂,支付版權的觀念並沒有錯
我比較窮酸氣,我可以選擇不使用這功能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5 17: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6 00:20:00
我以前也是拿夏普的手機GX-31
在那時1百萬CCD解析度超高的螢幕超屌的手機
買了之後才發現好像有很多東西不能用
不管是功能有沒有鎖
例如藍牙我跟朋友要傳音樂他拿T630
T630耶我藍牙竟然不能傳.....還有很多感覺
再看看他牌手機會發現....夏普的手機就是死板版的
.....其實什麼.合法下載支付版權
為何別牌一樣要合法下載.但是卻不會鎖機呢???
iTunes手機.就是例子標準請大家來這合法購買
卻不會鎖機
機皇這名字對夏普這些手機來說
好沉重阿$$$$$$$$$$$
手機一樣買2萬多元的.不願再買這種以{錢}當皇的機子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6 00: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6 07:14: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6 07: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6 08:10: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6 08: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06 17:36: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06 17:36:00 修改文章內容